歡迎瀏覽「簽證/進入許可」網頁。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就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居留或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超過可獲豁免簽證的逗留期限,均須申領簽證/進入許可。
各分頁載有不同入境計劃/入境安排及有關申請手續的詳細資料,並附設快速連結至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平台,讓申請人可即時遞交相關入境或延期申請。
免責聲明指明計劃簽證申請的新收費架構
由2025年2月26日上午11時起,各項吸引人才與資本投資者的入境計劃已實施新收費架構,當中增設申請費及簽證/入境證的兩級制簽發費。詳情請參閱「指明計劃簽證申請的新收費架構」的專題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