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服務承諾旨在說明入境事務處承諾達到的服務標準,並讓市民知道,如對所得到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或對提供該項服務的方式有任何投訴,可循什麼程序提出。
本服務承諾旨在說明入境事務處承諾達到的服務標準,並讓市民知道,如對所得到的服務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或對提供該項服務的方式有任何投訴,可循什麼程序提出。
由入境事務處處長出任主席及有關行業代表擔任委員的入境事務處使用服務人士委員會,於一九九三年九月成立,負責監察和檢討本處在實踐服務承諾方面的表現,聽取和考慮市民對本處服務承諾所作的建議,就本處所提供服務的可予改善之處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供意見,並協助釐定所需資源的水平,以達到所定的服務標準。
委員會已檢討過本處在達到二零二三年服務承諾所定目標方面的成績,檢討範圍包括各出入境管制站、生死登記處、婚姻登記處、人事登記處、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以及旅行證件、簽證及許可證簽發辦事處所提供的服務。
鑑於香港與內地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八日起分階段逐步恢復兩地人員正常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已重開早前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而需要暫停客運通關服務的管制站。檢討結果顯示,二零二三年,所有提供客運通關服務的管制站#都能達到本處所定目標,百分之九十八的香港居民能夠在15分鐘內辦妥出入境手續。至於訪客方面,機場管制站能達到本處所定目標,百分之九十五的訪客能夠在15分鐘內辦妥出入境手續;而港澳客輪碼頭、中國客運碼頭、啟德郵輪碼頭、羅湖、落馬洲支線、高鐵西九龍、文錦渡、落馬洲、深圳灣、香園圍及港珠澳大橋各管制站亦能達到本處所定目標,百分之九十五的訪客能夠在30分鐘內辦妥出入境手續。
# 自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起,香港與內地全面通關。下列管制站繼續暫停提供客運通關服務:
在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許可證方面,本處整體上亦能達到大部分服務目標。
至於處理與國籍相關的申請,以及辦理生死、婚姻及人事登記方面的服務標準,大致上亦能達到。
二零二四年的服務承諾適用於下列服務:
本處致力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禮貌的服務,同時維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本服務承諾的圖表,列載了我們就多項服務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期限所定的目標。然而,在某些繁忙時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個案涉及複雜情況,則未必可以達標。
出入境檢查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的標準等候時間及目標。
服務類別 | 標準等候 時間 (分鐘) |
目標 |
---|---|---|
香港居民-所有出入境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八的旅客 |
訪客-機場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訪客-其他出入境管制站 | 30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註:
在某些繁忙時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個案涉及複雜情況,則未必可以達標。
國籍事宜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 (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 ﹙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申報國籍變更 | 30 | 確認函件可在即日簽發 |
加入中國國籍及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請可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 |
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請可在兩個月內處理完畢 |
註: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 (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 ﹙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出生登記 | 30 | 登記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死亡登記 | 30 | 登記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 30 | 遞交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翻查出生或死亡紀錄 | 10 | 七個工作天(如有關的出生或死亡紀錄已轉換為電腦紀錄,則翻查結果可在十分鐘內簽發) |
簽發出生或死亡證明書的核證副本(如無需翻查紀錄) | 10 | 七個工作天(如有關的出生或死亡紀錄已轉換為電腦紀錄,則所需要的證書可在十分鐘內簽發) |
簽發出生或死亡證明書的核證副本(如需翻查紀錄) | 10 | 十個工作天(如有關的出生或死亡紀錄已轉換為電腦紀錄,則所需要的證書可在十分鐘內簽發) |
翻查結婚紀錄及/或簽發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 | 10 | 七個工作天 |
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 10 | 七個工作天 |
註:
人事登記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 標準處理時間(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 |
---|---|---|
登記香港身份證 | 60 | 七個工作天 |
註:
旅行證件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在櫃枱的標準處理時間及簽發證件的期限。
服務類別 | 在櫃枱的 標準處理時間 (分鐘) |
簽發證件的期限(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30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 30 | 五個工作天 |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30 | 即日簽發 |
香港特別行政區海員身份證 | 30 | 即日簽發 |
註:
簽證及許可證
下列圖表列載部門訂定的目標。
服務類別 | 目標(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 |
---|---|
來港旅遊入境簽證及許可證 | 所有申請可在四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來港工作入境簽證及許可證 | 百分之九十的申請可在四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入境許可證 | 百分之九十的申請可在四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工作假期入境簽證 | 所有申請可在兩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其他入境簽證及許可證 | 百分之九十的申請可在六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內地漁工進入許可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請可在五個工作天內處理完畢 |
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 | 所有申請可在申請當天處理完畢並把結果通知申請人 |
台灣居民訪港30天的旅遊許可證 | 所有申請可在兩個工作天內處理完畢 |
發給在港工作、就讀或居留的台灣華籍居民的多次入境許可證 | 所有申請可在五個工作天內處理完畢 |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 所有申請可在三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請可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 (此標準不適用於申請人與其聲稱父母的關係存疑或資料存疑的個案。) |
註:
本處每年均以書面公布所定的服務承諾。入境事務處處長及使用服務人士委員會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以監察本處實踐服務承諾的表現。
自二零二三年年初全面恢復通關以來,市民對申領身份證的需求非常殷切。此外,「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換證計劃)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結束後,在換證計劃下所增設的九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已於三月四日停止服務,自當天起,合資格的市民如尚未申請換證,須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記辦事處(人事登記處)辦理手續。有見及此,本處於二零二三年推出以下優化身份證申請的安排:
註一 : 觀塘辦事處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搬遷至將軍澳新總部,並重新命名為人事登記處—將軍澳辦事處。
註二 : 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起,年滿11或18歲並已持有身份證而須換領兒童或成人身份證的人士,可於上述四間指定人事登記處的延長服務時段、或於元朗辦事處、火炭辦事處、以及觀塘(臨時)辦事處服務時段內辦理換證。
為應付就身份證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本處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增設人事登記處–觀塘(臨時)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集中處理以下三類的身份證申請:
自十一月一日起,本處調整人事登記處的服務,以便更有效運用資源及提升效率。設有延長服務的四間指定人事登記處(即港島辦事處、九龍辦事處、觀塘辦事處註一及屯門辦事處)於一般服務時段集中辦理首次申領身份證的申請、因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的補領申請及更改身份證登記資料的申請等。而延長服務時段所辦理的身份證申請則與同日增設的觀塘(臨時)辦事處相同。
註一 : 觀塘辦事處已於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搬遷至將軍澳新總部,並重新命名為人事登記處—將軍澳辦事處。
因應暑假期間的服務需求,本處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五日及二十二日增設特別服務時段,方便市民領取旅行證件。在特別服務時段內,市民可前往有關辦事處領取香港特區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無須預約,不設限額,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領證。
本處一直積極善用創新科技服務市民。隨着《2023年生死登記(修訂)條例》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本處於同日推出網上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電子服務。合資格申報人可在網上辦妥整個出生或死亡登記程序,無須親身前往登記處。在完成相關的出生或死亡登記後,申報人可選擇以郵寄方式或親身到登記處領取相關證明書。
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方便香港居民在香港境外遇事或需要協助時與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小組)聯絡,本處繼二零二一年推出1868熱線網絡數據電話功能及二零二二年增設網上求助表格後,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起增設1868 WhatsApp求助熱線,讓身在香港境外遇事的香港居民可透過WhatsApp應用程式,發送訊息至(852)1868與小組聯絡,尋求協助。
短期訪客先導計劃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這項計劃旨在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以方便營商和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在先導計劃下,獲政府相關決策局/部門認可的主辦機構可向界別內相關的非本地人才發出邀請信,獲邀人士可以以訪客身份來港參與不超過連續14個曆日的指定短期活動,而無須向本處申請工作簽證或進入許可。在該14個曆日期間,訪客可參與的指定短期活動次數不設上限,並可收取報酬。獲邀的非本地人才須為本地短缺的人才或其來港出席指定短期活動有助經濟發展或達致相關政策目標。
政府自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起已把短期訪客先導計劃擴展至12個界別。
除了讓合資格的香港居民使用「智方便」平台進行身份認證和登記「非觸式e-道」服務外,本處亦在所有適用的電子服務中加入「智方便」的「填表通」功能,讓巿民在網上申請簽證、延長逗留期限和香港特區護照,以及預填身份證和旅行證件申請表格時,無須重複填寫個人資料,令申請過程更簡單方便。為了讓市民體驗更貼心的優質服務,本處於二零二三年一月推出了「入境處提提您」個人化訊息提示服務,透過「智方便」平台適時提醒已登記的市民,他們的香港特區護照或以簽證或進入許可來港/留港的逗留期限即將到期,好讓他們及早安排辦理相關手續。此外,本處於二零二三年三月推出了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電子服務。「智方便+」用戶除了可使用「填表通」功能外,更可於網上核實登記資料,並在相關表格作出數碼簽署,以完成登記。
本處由二零二一年年底開始簽發電子簽證,包括入境簽證和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申請人可以透過網上或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完成遞交申請、付款和領取簽證等程序。全面電子化的簽證申請服務讓申請人無須前往本處辦理手續,有助減少人羣聚集,保障公共衞生。
電子簽證除了載有現時簽證標籤上的個人資料外,還備有作防偽用途的二維碼,讓有關人員在有需要時可透過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快速掃描該二維碼,以核實電子簽證的真偽,並檢視所載的資料。上述防偽二維碼以本處的密匙產生,以防止不法分子偽造本處簽發的電子簽證。
本處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推出「非觸式e-道」服務,讓合資格香港居民透過「智方便」平台進行身份認證和登記後,可在個人流動電話上產生加密二維碼以進入e-道,並使用容貌識別技術辦理出入境手續。整個過程可讓香港居民減少接觸共用設備,從而享用更快捷、方便和衞生的自助出入境服務。
本處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推出香港居民「登機易e-道」服務,以配合香港機場管理局全面推行「登機易」,為市民帶來更便捷的出境檢查服務。年滿十一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如離港時以香港特區護照、香港特區簽證身份書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慣稱「回鄉證」)使用「登機易」,均合資格使用「登機易e-道」服務。使用「登機易e-道」時,他們只需要面向鏡頭,透過容貌識別技術成功核實身份後,即可完成出境檢查手續,過程中無須出示任何證件。
為進一步便利市民出外及外國遊客訪港,香港已與澳洲、韓國、德國、新加坡及泰國等國家推行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其合資格的護照持有人可登記使用香港的e-道服務。
本處一直善用科技,採取不同措施以優化服務水平和提升各管制站處理旅客的能力。為進一步提升管制站的通關效率,本處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起,把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的合資格年齡,由年滿十六歲或以上調整至十一歲或以上,讓更多的訪港旅客能夠使用便捷的e-道服務,自助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
本處自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起把e-道服務擴展至外籍家庭傭工、非本地學生及輸入勞工,讓更多香港居民可以享用方便和快捷的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年滿十一歲持有智能身份證的上述類別香港居民,只須使用有生物特徵認證技術的智能電話,免費下載本處的「非觸式e-道」流動應用程式進行登記,便可使用「非觸式e-道」服務。完成登記後,他們便可使用「非觸式e-道」流動應用程式產生的加密二維碼,或其智能身份證進入e-道,再配合容貌識別技術核實身份,自助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
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提供多項入境事務處的相關服務,包括遞交申請、預約、填表、遞交補充文件及資料、付款、查詢和下載「電子簽證」、查詢申請狀況、籌號輪候狀況和各主要陸路邊境管制站的最新估計旅客輪候過關狀況、利用網絡數據致電1868熱線、遞交網上求助表格、了解有關「非觸式e-道」服務、登記使用「入境處提提您」服務,以及取得其他資訊。自二零二三年四月起,在外遇事的香港居民可透過WhatsApp應用程式發送訊息至(852) 1868向本處的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求助。
本處已全面推行電子化服務。市民可透過互聯網或本處的流動應用程式,使用各種網上服務。詳情請參閱本處網頁(www.immd.gov.hk)。
此外,市民可透過「我的政府一站通」使用外遊提示登記服務,接收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的最新外遊警示及相關公眾資訊。
本處已在各登記處及辦事處張貼告示,列明我們的服務標準,以及市民與本處溝通的途徑。歡迎市民就本處提供服務的方式提出建議或意見。市民可把建議或意見寄交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倘本處已盡最大努力,但仍未能提供符合既定標準的服務,你可以要求本處盡快作出詳盡的解釋。如欲本處作出解釋,或認為你的個案未獲適當處理,你可以:
本處會盡可能即時回覆。所有投訴,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提出,本處均會從速處理,並最遲在十天內作出臨時回覆。
若你覺得所提出的建議或意見未獲適當處理,你可按上列的郵寄或電郵地址致函入境事務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