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旨在為有意前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受訓的人士,概述有關的入境安排。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
來港受訓一段有限期間(不超過12個月)以便學習申請人國家/居住地區所缺乏的特別技能和知識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如符合下列規定,可獲考慮批准: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受訓,均須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雖然入境事務處會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惟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沒有刑事記錄,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的負擔等),並符合上文詳列的有關資格準則,方可獲考慮發給簽證/進入許可。入境事務處對這些資格準則或會不時作出修訂,希為留意。
來港受訓人士可根據香港現行有關受養人的政策申請帶同其配偶或其根據締結當地有效的法律締結的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的另一方,而該身份是締結當地機關合法和官方承認的註,及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根據有關計劃獲批准來港或正在申請來港受訓的人士,將成為隨同來港的受養人的保證人。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定居的申請,如符合下列條件,可獲考慮批准: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
受養人將會獲得與其保證人相同的逗留期限。受養人須在保證人離港的時間離開香港。按現行政策,受養人可以在香港就業而不會受到限制。
為免生疑問,上文“民事伴侶關係”和“民事結合”用語,是指一種法律制度,其性質類似於婚姻中的配偶關係。根據香港以外的法律締結的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和異性民事結合,只限於在締結當地獲法律和官方承認的關係。這些關係通常有以下特質:(a)關係的締結及解除是由締結關係當地施行的法律條文所規定;(b)關係須於由締結關係當地施行的法律條文所指明的主管當局註冊;(c)註冊由主管當局簽發的文書所證明;及(d)關係的各方共同承諾類似於婚姻中的配偶般長久地共同生活,不容他人介入。這些關係並不包括事實配偶、同居伴侶、未婚夫/未婚妻等。
入境事務處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來港受訓的簽證/進入許可的申請。倘若未能收齊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事務處將無法開始處理有關申請。除非有特別需要,申請人切勿向入境事務處查詢申請的進展情況,以免延誤處理申請的時間。
所有申請均由入境事務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申請審批完全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酌情處理。即使申請已符合所有申請資格,入境事務處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的絕對決定權。
A. | 申請人須遞交的申請表格及文件 |
所需申請表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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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港受訓申請表(ID 992A) |
申請人的近照(已把近照貼在申請表(ID 992A)第2頁) |
申請人的旅行證件的影印本,須載有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簽證的詳情(如適用)。申請人如現正在香港逗留,則須提交其旅行證件中載有最近進入香港特區的入境印章/入境標簽/延期逗留標簽的影印本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內地的中國居民倘未獲簽發旅行證件,則可提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影印本(如有) |
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印本 |
申請人的澳門身份證影印本[只適用於澳門居民] |
申請人的台灣戶籍影印本和台灣身份證影印本[只適用於台灣居民] |
B. |
保證公司須遞交的申請表及文件 |
所需申請表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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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港受訓(保證人)申請表(ID 992B) |
公司與申請人所簽訂的培訓合約的影印本,註明職位、薪金、其他福利及培訓期的詳情 |
商業登記證影印本^ |
公司經濟狀況的證明文件影印本(例如:最近經審計的財政報告、營業損益表或利得稅報稅表)^ |
有關公司背景詳情的文件,例如業務活動、運作模式、公司背景/聯繫、產品系列、來源及市場、商會會員(如有)等(須提交產品目錄、小冊子等)^ |
詳細的業務計劃(例如資金來源資料、估計注資金額、業務活動性質/模式、預計營業額、銷售量、來年的毛利和純利,以及擬開設的本地就業職位等)[只適用於在過去1 2個月內成立的新公司] ^ |
^如保證公司在緊接遞交申請前的1 8個月內有一名非本地僱員曾成功地獲批予就業或培訓簽證/進入許可,便無須提交這些文件。 |
C. |
來港受訓申請人的每名隨行受養人所須遞交的申請表及文件 |
所需申請表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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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養人已填妥載於來港受訓申請人申請表(ID 992A)內乙部的表格 |
受養人的近照(已把近照貼在申請表(ID 992A)第2頁) |
受養人的旅行證件的影印本,須載有個人資料、簽發日期、屆滿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簽證的詳情(如適用)。受養人如現正在香港逗留,則須提交其旅行證件中載有最近進入香港特區的入境印章/入境標簽/延期逗留標簽的影印本及最近獲簽發的「電子簽證」(如適用)。內地的中國居民倘未獲簽發旅行證件,則可提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受養人與來港受訓申請人的關係證明文件影印本,例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書、家庭照片、家庭書信(連信封)、戶口簿和獨生子女優待證(如適用) |
受養人的澳門身份證影印本[只適用於澳門居民] |
受養人的台灣戶籍影印本和台灣身份證影印本[只適用於台灣居民] |
申請人、隨行受養人和保證公司即使已經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但入境事務處仍可能在有需要時要求再遞交更多與申請有關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若提交的文件並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必須附上經由宣誓翻譯員、法庭翻譯員、認可翻譯員、註冊翻譯員、專家翻譯員或官方翻譯員核證爲真實譯本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如向入境事務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即屬犯罪。入境處在核實隨簽證申請所提交的資料及文件是否真確時,或會進行實地探訪。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明知其為虛假或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任何獲發的相關簽證/進入許可或獲給予在香港特區入境或逗留的准許,即告無效。
網上遞交申請
按此於網上遞交申請,並上載所有證明文件。
其他申請途徑
申請人或其保證公司亦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ID 992A及ID 992B)連同所有證明文件,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送交入境事務處。所有填妥的表格必須妥為簽署。倘若有隨行受養人,每名受養人須填妥及簽署申請表格ID 992A的乙部。如申請人或受養人為16歲以下兒童,表格須由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地下 香港入境事務處收發分組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中國北京市西城區 地安門西大街71號 (郵編100009) 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 中國上海市黃浦區西藏中路168號 都市總部大樓21樓 (郵編200001) |
[註]:
部份中國駐外使領館對持外國普通護照的人士實施由「中國簽證代辦中心」處理赴港簽證的安排。申請人可向就近的中國駐外使領館查詢有關詳情。
入境事務處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來港受訓的簽證/進入許可的申請。倘若未能收齊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事務處將無法開始處理有關申請。除非有特別需要,申請人切勿向入境事務處查詢申請的進展情況,以免延誤處理申請的時間。
所有申請均由入境事務處負責處理及審批。申請審批完全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當時香港特區政府的政策酌情處理。即使申請已符合所有申請資格,入境事務處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的絕對決定權。
如申請表格是直接遞交入境處,申請獲批准後,入境處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均附有付款的網頁連結。有關費用可透過該網頁連結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費靈」、「轉數快」或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繳付。付款成功後,申請人隨即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如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親身前往入境處相關辦事處繳費,有關費用可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或支票繳付。支票必須劃線,註明抬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填妥日期及簽署妥當。繳費後,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會即時獲發一張列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申請人隨後亦可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再自行下載及列印該「電子簽證」。
如申請表格是向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下稱「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下稱「駐滬辦」)入境事務組遞交,有關的簽證/進入許可費用應直接向有關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滬辦入境事務組(視乎何者適用)繳付。
在申請獲認取后,申請人可在此或通過2 4小時電話查詢熱線(852) 3160 8663查詢申請進度。
如申請表格是直接遞交入境處,申請獲批准後,入境處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均附有付款的網頁連結。有關費用可透過該網頁連結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費靈」、「轉數快」或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繳付。付款成功後,申請人隨即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如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親身前往入境處相關辦事處繳費,有關費用可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或支票繳付。支票必須劃線,註明抬頭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填妥日期及簽署妥當。繳費後,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會即時獲發一張列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申請人隨後亦可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再自行下載及列印該「電子簽證」。
如申請表格是向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下稱「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下稱「駐滬辦」)入境事務組遞交,有關的簽証/進入許可費用應直接向有關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滬辦入境事務組(視乎何者適用)繳付。
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會獲發簽證/進入許可(以「電子簽證」形式簽發)。「電子簽證」持證人於辦理入境手續時,須出示其有效的旅行證件及儲存在其個人流動裝置或列印在一張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透過入境櫃枱的光學閱讀器掃描「電子簽證」上的加密二維碼。
獲批准來港的內地中國居民須向有關內地當局申領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通行證)和有關的赴港簽注。持有具相關赴港簽注的通行證的申請人於辦理入境手續時,須一併出示其獲發的「電子簽證」。
倘若申請是在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下稱「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下稱「駐滬辦」)入境事務組遞交,簽證/進入許可會透過有關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滬辦入境事務組(視乎合適者而定)發給申請人。申請人應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貼在申請人旅行證件的空白簽證頁上,以便抵港時向入境處人員出示。
香港特區非永久性居民,不論其國籍或所持旅行証件種類,均無需回港簽証/進入許可進入本港,但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情況必須沒有改變及在有效獲准居留期限內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