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20日起,「智傭易」服務已適用於經網上、郵遞或投遞箱遞交的續聘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簽證申請。同時,「電子簽證」安排亦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辦證人士在申請獲得批准後,可透過申請結果通知書所載的網上付款網頁連結在網上付款,或使用夾附於申請結果通知書的《一般繳款單》所指定的方式繳付簽證費,然後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而無須親身到本處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既方便又省時。
「智傭易」的流程如下:
「智傭易」服務適用於以下續聘外傭簽證申請(如欲網上遞交申請,請按以下有關連結):
請注意:因特殊或個別情況須親身辦理或會面的申請除外。
就2021年12月28日或之後獲批的申請(不論遞交申請的日期是該日之前或之後),申請人可透過申請結果通知書所載的網上付款網頁連結在網上付款,然後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辦證人士在申請獲得批准後,使用夾附於申請結果通知書的《一般繳款單》繳付簽證費,並須於緊接繳費日的兩個工作日後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自行下載或列印獲發的「電子簽證」。
有關繳款方法包括「轉數快」*、網上銀行、「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以及親身到郵政局或便利店繳交,詳情載於《一般繳款單》背頁。
*使用「轉數快」繳費的詳情,例如有關支援透過「轉數快」二維碼繳交政府費用的銀行手機應用程式或電子錢包的資料,可參閱庫務署的網頁。
有關「電子簽證」的詳情,請按此。
請注意:
如你的申請於2021年12月28日前獲批,而本處於2021年12月24日或之前確認收妥你按《一般繳款單》的指定方法繳交的簽證費,你會經郵遞方式收到黏貼式實體簽證。
不論你的申請於2021年12月28日前或後獲批,而本處於2021年12月24日後確認收妥你按《一般繳款單》的指定方法繳交的簽證費,你須於緊接繳費日的兩個工作日後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自行下載或列印獲發的「電子簽證」。
如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外傭在繳費和領取「電子簽證」時必須身在香港。
外傭與僱主須留意「電子簽證」或簽證標籤上所示外傭的逗留條件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