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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打擊內地旅客濫用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

2019年1月18日

兩名內地旅客分別於一月十一日及今日(一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罪名成立,被判入獄。

兩名涉案的內地旅客為一男一女,年齡分別為二十八及二十一歲,他們於一月九日在入境處代號名為「破影」的行動中被拘捕,有關行動針對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該兩名內地旅客分別在羅湖管制站及深圳灣管制站入境時,向入境處人員訛稱過境香港前往其他國家,惟入境處人員發現他們的機票無效,於是將他們拘捕。經調查後,他們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而是來港旅遊。

被捕的兩名內地旅客分別於一月十一日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他們均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監禁三個月及四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如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計劃離境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入境處會記錄相關資料。當該旅客日後入境時,入境處管制站人員會對該旅客作進一步訊問,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24-0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