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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打击内地旅客滥用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过境安排

2019年1月18日

两名内地旅客分别于一月十一日及今日(一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罪名成立,被判入狱。

两名涉案的内地旅客为一男一女,年龄分别为二十八及二十一岁,他们于一月九日在入境处代号名为「破影」的行动中被拘捕,有关行动针对内地旅客滥用现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过境安排。该两名内地旅客分别在罗湖管制站及深圳湾管制站入境时,向入境处人员讹称过境香港前往其他国家,惟入境处人员发现他们的机票无效,于是将他们拘捕。经调查后,他们承认来港的真正目的并非过境,而是来港旅游。

被捕的两名内地旅客分别于一月十一日及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向入境处人员作虚假申述,他们均承认控罪,分别被判监禁三个月及四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此外,如内地旅客滥用现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人士的过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计划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入境处会记录相关资料。当该旅客日后入境时,入境处管制站人员会对该旅客作进一步讯问,决定是否批准其入境。」

24-0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