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
根據現行安排,香港居民若在澳門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分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有關人士(下稱「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澳門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辦理報失證件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手續。但倘若個案涉及刑事情況(如證件被盜竊等),則申請人須先親身前往警務機關報案,在取得《報案證明》或《檢舉憑據》後再到上述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辦理有關手續,之後才可前往澳門外港碼頭或仔客運碼頭辦理離境手續。
此外,申請人如已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有關單位在取得申請人同意後,會經查驗系統核實申請人身分;若申請人沒有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有關單位會經香港入境事務處核實身分。
在新安排下,香港居民在澳門辦理報失證件及相關出境手續會進一步簡化,處理時間亦會縮短。申請人除可繼續往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辦理報失證件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手續外,亦可直接前往澳門外港碼頭或仔客運碼頭同時辦理有關手續,經核實身分後便可隨即辦理離境手續。此措施將減省申請人到不同部門辦理手續的程序,但個案如涉及刑事情況,則申請人仍須先往警務機關報案。另外,如有個案需經對方部門核實身分,港澳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快有關程序,處理時間最少可縮短三十分鐘。
另一方面,在新安排實施後,澳門居民如在香港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分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可直接前往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或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一併辦理報失聲明及出境手續。如該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則香港入境事務處可加快處理程序,在取得有關人士同意後,透過查驗系統核實身分,無須再經澳門有關當局核實有關人士身分。
現時,約有一百五十萬名香港居民已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而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的人數則約有二十二萬。
香港及澳門將於二○一六年第一季同步推行有關的優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