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服务承诺旨在说明入境事务处承诺达到的服务标准,并让市民知道,如对所得到的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对提供该项服务的方式有任何投诉,可循什么程序提出。
本服务承诺旨在说明入境事务处承诺达到的服务标准,并让市民知道,如对所得到的服务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对提供该项服务的方式有任何投诉,可循什么程序提出。
由入境事务处处长出任主席及有关行业代表担任委员的入境事务处使用服务人士委员会,于一九九三年九月成立,负责监察和检讨本处在实践服务承诺方面的表现,听取和考虑市民对本处服务承诺所作的建议,就本处所提供服务的可予改善之处向入境事务处处长提供意见,并协助厘定所需资源的水平,以达到所定的服务标准。
委员会已检讨过本处在达到二零二四年服务承诺所定目标方面的成绩,检讨范围包括各出入境管制站、生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人事登记处,以及旅行证件、签证及许可证签发办事处所提供的服务。
检讨结果显示,二零二四年,所有提供客运通关服务的管制站#都能达到本处所定目标,百分之九十八的香港居民能够在15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至于访客方面,机场管制站能达到本处所定目标,百分之九十五的访客能够在15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而港澳客轮码头、中国客运码头、启德邮轮码头、罗湖、落马洲支线、高铁西九龙、文锦渡、落马洲、深圳湾、香园围及港珠澳大桥各管制站亦能达到本处所定目标,百分之九十五的访客能够在30分钟内办妥出入境手续。
#红磡管制站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关闭。沙头角管制站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日起暂停客运通关服务,以配合沙头角口岸重建项目。
在签发旅行证件及签证/许可证方面,本处整体上亦能达到大部分服务目标。
至于处理与国籍相关的申请,以及办理生死、婚姻及人事登记方面的服务标准,大致上亦能达到。
二零二五年的服务承诺适用于下列服务:
本处致力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礼貌的服务,同时维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本服务承诺的图表,列载了我们就多项服务的标准处理时间及期限所定的目标。然而,在某些繁忙时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个案涉及复杂情况,则未必可以达标。
出入境检查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的标准等候时间及目标。
服务类别 | 标准等候时间 (分钟) |
目标 |
---|---|---|
香港居民-所有出入境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八的旅客 |
访客-机场管制站 | 15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访客-其他出入境管制站 | 30 | 百分之九十五的旅客 |
注:
在某些繁忙时段或高峰期,又或倘若个案涉及复杂情况,则未必可以达标。
国籍事宜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 (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 ﹙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申报国籍变更 | 30 | 确认函件可在即日签发 |
加入中国国籍及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请可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
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 | - | 百分之八十的申请可在两个月内处理完毕 |
注: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 (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 ﹙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出生登记 | 30 | 登记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死亡登记 | 30 | 登记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 30 | 递交程序可在即日完成 |
翻查出生或死亡纪录 | 10 | 七个工作天(如有关的出生或死亡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翻查结果可在十分钟内签发) |
签发出生或死亡证明书的核证副本(如无需翻查纪录) | 10 | 七个工作天(如有关的出生或死亡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所需的证明书可在十分钟内签发) |
签发出生或死亡证明书的核证副本(如需翻查纪录) | 10 | 十个工作天(如有关的出生或死亡纪录已转换为电脑纪录,则所需的证明书可在十分钟内签发) |
翻查结婚纪录及/或签发结婚证书的核证副本 | 10 | 七个工作天 |
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 | 10 | 七个工作天 |
注:
人事登记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 标准处理时间(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 |
---|---|---|
登记香港身份证 | 60 | 五个工作天 |
注:
旅行证件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在柜枱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的期限。
服务类别 | 在柜枱的 标准处理时间 (分钟) |
签发证件的期限(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30 |
|
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 | 30 | 五个工作天 |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30 | 即日签发 |
香港特别行政区海员身份证 | 30 | 即日签发 |
注:
签证及许可证
下列图表列载部门订定的目标。
服务类别 | 目标(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 |
---|---|
来港旅游入境签证及许可证 | 所有申请可在四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来港工作入境签证及许可证 | 百分之九十的申请可在四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工作假期入境签证 | 所有申请可在两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其他入境签证及许可证 | 百分之九十的申请可在六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内地渔工进入许可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请可在五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 | 所有申请可在申请当天处理完毕并把结果通知申请人 |
台湾居民访港30天的旅游许可证 | 所有申请可在两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发给在港工作、就读或居留的台湾华籍居民的多次入境许可证 | 所有申请可在五个工作天内处理完毕 |
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通行证 | 所有申请可在三个星期内处理完毕 |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证明书 | 百分之九十五的申请可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此标准不适用于申请人与其声称父母的关系存疑或资料存疑的个案。) |
注:
本处每年均以书面公布所定的服务承诺。入境事务处处长及使用服务人士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会议一次,以监察本处实践服务承诺的表现。
新入境事务处总部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正式启用,为市民提供服务。新总部位于将军澳宝邑路61号,交通便利,邻近港铁将军澳站及调景岭站,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均可到达。此外,新总部连接周边的行人通道系统,方便市民往来并使用本处各项服务。
新总部整合了分散在不同地区和租用物业的办公室和设施,并提供空间增添新设施,如演讲厅和室内练靶场,以配合运作和发展需要,提高指挥和运作效率,加强协作,以及提升执法效能。此外,本处在公共服务区域加入了大量共融设计,并设有育婴室、无障碍设施及充电站等,以照顾不同服务使用者的需要。本处亦运用创新科技,为新总部加入智能元素,例如设置多元化自助服务站,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运作效率。
新总部落成启用,标志着本处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让本处有更优良的设备和基础设施,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全新的将军澳婚姻登记处于二零二四年六月投入服务,其婚礼礼堂设计新颖,采用具星光效果的特色背景幕墙。礼堂内的灯光系统可调节主题色彩,为婚礼增添浪漫氛围。礼堂内摆设亦经过精心安排,有别于传统婚姻登记处。婚礼礼堂及户外地方设有多个摄影热点,包括心形花圃和头纱雕塑,供新人及宾客拍照留念。
为持续提升个人证件服务,本处于新总部推出全新的自助服务站,包括44部「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及10部「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进一步方便市民以自助形式办理个人证件的申领手续。
全新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首次引入自助申请身份证的服务。合资格的申请人可于服务站自助办理申请手续,包括填表、拍摄身份证相片、套取指纹、扫描文件,以及缴交费用(如适用)等,免却亲身面见本处登记主任的程序,从而提升市民的服务体验,同时缩短办理申请所需的时间。自助申请身份证服务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即《2024年人事登记(修订)规例》生效当日同步推出。登记香港身份证的签发期限亦于同日起由七个工作天改为五个工作天。
除身份证外,「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亦同时提供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服务。市民更可选择使用服务站一站式办理身份证连同香港特区护照的申请,无须重复进行身份认证、填写和核对个人资料,省时便捷。
另一方面,全新的「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整合现有各种领取证件服务站的功能,市民可以透过新的服务站以自助形式完成领取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的手续。
自二零二三年年初全面恢复通关以来,市民对申领身份证的需求非常殷切。此外,「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换证计划)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结束后,在换证计划下所增设的九间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已于同年三月四日停止服务。自当天起,合资格的市民如尚未申请换证,须前往指定的人事登记办事处(人事登记处)办理手续。有见及此,本处于二零二三年推出以下优化身份证申请的安排,并于二零二四年维持:
为加强对在外遇事港人的服务和支援,本处继二零二三年四月推出1868 WhatsApp求助热线后,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在入境事务处微信官方帐号内增设1868微信求助热线,并同时在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内增设1868聊天机械人,以进一步方便香港居民在香港境外遇事或需要协助时联络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
政府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实施「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导计划」(先导计划)。这项计划旨在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以方便营商和提升香港的国际地位。根据先导计划,获政府相关决策局/部门认可的主办机构可向界别内相关的非本地人才发出邀请信,获邀人士可以访客身份来港参与不超过连续14个历日的指定短期活动,而无须向本处申请工作签证或进入许可。在该14个历日期间,访客可参与的指定短期活动次数不设上限,并可收取报酬。获邀的非本地人才须为本地短缺的人才,或其来港出席指定短期活动有助经济发展或达致相关政策目标。
经检视后,政府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起把先导计划恒常化,并将其名为「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计划」。
除了让合资格的香港居民使用「智方便」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登记「非触式e-道」服务外,本处亦在所有适用的电子服务中加入「智方便」的「填表通」功能,让巿民在网上申请签证、延长逗留期限和香港特区护照,以及预填身份证和旅行证件申请表格时,无须重复填写个人资料,令申请过程更简单方便。为了让市民体验更贴心的优质服务,本处于二零二三年一月推出了「入境处提提您」个人化讯息提示服务,透过「智方便」平台适时提醒已登记的市民,他们的香港特区护照或以签证或进入许可来港/留港的逗留期限即将到期,好让他们及早安排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本处于二零二三年三月推出了办理出生及死亡登记电子服务。「智方便+」用户除了可使用「填表通」功能外,更可于网上核实登记资料,并以数码方式签署相关表格,以完成登记。
本处由二零二一年年底开始签发电子签证,包括入境签证和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透过网上服务或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完成递交申请、付款和领取签证等程序。全面电子化的签证申请服务让申请人无须前往本处办理手续,有助减少人羣聚集,保障公共卫生。
电子签证除了载有现时签证标签上的个人资料外,还备有作防伪用途的二维码,让有关人员在有需要时可透过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快速扫描该二维码,以核实电子签证的真伪,并检视所载的资料。上述防伪二维码以本处的密匙产生,以防止不法分子伪造本处签发的电子签证。
此外,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底,本处更优化各项电子缴费服务,让申请人可透过新增的内地电子钱包付款。
本处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推出香港居民「登机易e-道」服务,以配合香港机场管理局全面推行「登机易」,为市民带来更便捷的出境检查服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如离港时以香港特区护照、香港特区签证身份书、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惯称「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使用「登机易」,均合资格使用「登机易e-道」服务。使用「登机易e-道」时,他们只需要面向镜头,透过容貌识别技术核实身份后,即可完成出境检查手续,过程中无须出示任何证件。
为进一步便利市民出外及外国游客访港,香港已与澳洲、韩国、德国、新加坡及泰国等国家推行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其合资格的护照持有人可登记使用香港的e-道服务。
为进一步便利市民出外及外国游客访港,香港已与澳洲、韩国、德国、新加坡及泰国等国家推行互相使用自助出入境检查服务,其合资格的护照持有人可登记使用香港的e-道服务。
本处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开始推出「非触式e-道」服务,让合资格香港居民透过「智方便」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登记后,可在个人流动电话上产生加密二维码以进入e-道,并使用容貌识别技术办理出入境手续。整个过程可让香港居民减少接触共用设备,从而享用更快捷、方便和卫生的自助出入境服务。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本处与澳门治安警察局、身份证明局、行政公职局及保安部队事务局合作推出「港澳通关互用二维码服务」。有关措施为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及澳门居民带来更快捷、方便的出入境检查服务。
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可藉「非触式e-道」流动应用程式产生的e-道二维码,经澳门特别行政区自助过关系统自助办理出入境检查。同样地,合资格的澳门居民亦可藉澳门「一户通」流动应用程式产生的二维码,在香港使用e-道自助办理出入境检查。
入境事务处流动应用程式提供多项与入境事务相关的服务,包括申请服务、预约服务、填写表格、递交补充文件及资料、付款,以及查询和下载「电子签证」。市民亦可透过该应用程式查询申请状况、筹号轮候状况,以及各主要陆路边境管制站的最新估计旅客轮候过关状况,更可以网络数据致电1868热线、递交网上求助表格、了解「非触式e-道」服务、登记使用「入境处提提您」服务,以及取得其他资讯。自二零二四年三月起,在外遇事的香港居民也可透过该流动应用程式与1868聊天机械人展开对话,以向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求助。
本处已全面推行电子化服务,市民可透过互联网或本处的流动应用程式,使用各种网上服务。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底,本处更优化各项电子缴费服务。申请人使用网上服务时,除了可继续以缴费灵、转数快及信用卡支付款项,亦可透过新增的内地电子钱包付款,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或银联云闪付App。详情请参阅本处网页(www.immd.gov.hk)。
此外,市民可透过「我的政府一站通」使用「外游提示登记服务」,接收香港特区政府发出的最新外游警示及相关公众资讯。
本处已在各登记处及办事处张贴告示,列明我们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与本处沟通的途径。欢迎市民就本处提供服务的方式提出建议或意见。市民可把建议或意见寄交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倘本处已尽最大努力,但仍未能提供符合既定标准的服务,你可以要求本处尽快作出详尽的解释。如欲本处作出解释,或认为你的个案未获适当处理,你可以:
本处会尽可能即时回复。所有投诉,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本处均会从速处理,并最迟在10天内作出临时回复。
若你觉得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未获适当处理,你可按上列的邮寄或电邮地址致函入境事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