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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旅客因作出虛假申述被囚

2023年6月12日

一名內地女子被控兩項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六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四個月。

四十八歲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探望丈夫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入境處及後發現被告丈夫早於被告抵港前已在港離世,遂向被告展開調查。

經調查後,被告因涉嫌就其申請延期逗留時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於六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四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12-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