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宣布,推出在內地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的新措施。由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特區政府五個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即香港特別行政區駐北京辦事處、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及駐武漢經濟貿易辦事處)除處理合資格人士換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特區護照)的申請外,亦將處理合資格人士首次申請特區護照或換領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簽證身份書)及回港證的申請。
特區護照
在新措施下,合資格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遞交其首次申請或換領特區護照申請,或以郵遞、投遞、親身、經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其申請至香港入境處,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特區護照。
簽證身份書
有關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親身遞交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或郵遞換領簽證身份書的申請至香港入境處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兩者均可選擇在任何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領取簽證身份書。
回港證
至於申請回港證,身處內地的合資格申請人可透過駐內地辦事處的入境事務組親身遞交換領回港證的申請,並授權一位香港諮詢人在所選定的香港入境處分區辦事處代為繳交申請費用及領取回港證。
有關申請各類旅行證件的詳情,請瀏覽入境處網頁www.immd.gov.hk 或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