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
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的罪名,於九月二十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監禁十個月。
二十八歲的被告於二○一七年六月與一名內地孕婦在香港結婚,其後該內地孕婦以「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該名內地孕婦於二○一七年十一月試圖入境香港產子時,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就其來港目的向她及被告作進一步詢問。由於入境處對他們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拒絕該名內地孕婦入境,並展開調查。
在調查期間,被告承認在中介人的安排下,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並可取約港幣八萬元為報酬,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
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我們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
發言人警告,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十四年。此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