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
七名內地旅客分別於較早前及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罪名成立。
入境處四月十七日在羅湖管制站、落馬洲管制站、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深圳灣管制站採取代號名為「破影」的行動,針對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行動中共拘捕七名涉案內地旅客,包括三男四女,年齡介乎二十四至五十四歲,同時檢獲六張無效機票。被拘捕的內地旅客於入境時向入境處人員訛稱過境香港前往其他國家。經調查後,他們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而是來港旅遊。
所有被捕的內地旅客被控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他們均承認控罪,當中五名人士被判監禁五至六個月;另外兩名人士則分別被判監禁四至六個月,緩刑十八個月至兩年。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如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計劃離境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入境處會記錄相關資料。當該旅客日後入境時,入境處管制站人員會對該旅客作進一步訊問,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