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 27日
五名內地旅客於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四月二十五日在羅湖管制站、落馬洲管制站、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及深圳灣管制站採取代號名為「破影」的行動,針對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行動中,共拘捕七名涉案內地旅客,全部為女性,年齡介乎二十一至五十五歲,同時檢獲七張無效機票。被拘捕的內地旅客於入境時向入境處人員訛稱過境香港前往其他國家。經調查後,她們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而是來港旅遊。
當中五名被捕的內地旅客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向入境處人員作虛假申述,她們均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六個月。另外兩名人士的案件則押後審訊。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如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計劃離境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入境處會記錄相關資料。當該旅客日後入境時,入境處管制站人員會對該旅客作進一步訊問,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