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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被拒入境旅客提出免遣返聲請

2015年9月21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在九月十六日、十八日及二十日於香港國際機場及中國客運碼頭共拒絕六名印度籍男子入境,他們於被拒絕入境後立即提出免遣返聲請。

在九月十六日,兩名印度旅客從印度乘飛機經吉隆坡抵達香港國際機場。他們經入境訊問後,因未能符合一般入境規定而在同日被拒入境。於等候遣返期間,二人的代表律師替他們提出免遣返聲請。

另外,在九月十八日及二十日分別各有兩名印度旅客從澳門經中國客運碼頭抵港,並於抵步前由上述同一名律師致函入境處要求代表四人。在訊問期間,入境處發現他們四人曾於本年八月十八日在中國客運碼頭,因來港目的存疑而被拒絕入境並遣返澳門。最後,該四名印度旅客因未能符合一般入境規定而再度被拒入境,但隨後其代表律師立即替四人提出免遣返聲請。

以上的聲請個案現仍在處理中。入境處會跟進調查是否有人刻意安排上述人士來港提出免遣返聲請。

聲請人於抵港時提出免遣返聲請的數字有上升趨勢。由二○一三年三月三日至二○一四年三月二日,共收到150宗經管制站轉介的個案(平均每月為12.5宗);自統一審核機制於二○一四年三月三日實施起至二○一四年底,入境處共接獲約200宗由管制站轉介的免遣返聲請個案(平均每月為20宗)。二○一五年截至八月底,相關由管制站轉介的免遣返聲請個案為228宗(平均每月為28.5宗),數字明顯上升。

23-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