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早前瓦解一個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行動中拘捕了一名為犯罪集團骨幹成員的香港居民。該名四十四歲的男被告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欺詐的控罪,今日(七月三日)被判監禁十八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入境處一直非常重視非本港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動。入境處在調查一宗假結婚案件時,鎖定了一名跨境假結婚犯集團的骨幹成員。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名骨幹成員涉嫌安排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假結婚,從而使涉案內地居民藉虛假夫妻關係騙取探親簽注訪港及最終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調查人員遂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將該名人士拘捕,並檢獲大量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結婚的相關紀錄。
發言人說:「整個調查行動中,入境處已拘捕二十二名(九男十三女)涉案的香港居民,年齡介乎二十二至六十一歲,包括該名集團骨幹成員。案中有十二名參與假結婚的香港居民因串謀欺詐入境處已被檢控,當中十名人士已被判監六至十二個月,兩人等候判刑,其餘人士的個案仍在跟進中。調查行動目前仍然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至於涉案的內地居民,本處已將有關情況通報內地執法機關。」
發言人續說:「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不要參與在任何地方登記的假結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記結婚時,對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轉介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亦有可能構成串謀欺詐罪行。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