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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主腦因串謀欺詐被囚

2015年4月27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早前瓦解一個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行動中拘捕了一名為犯罪集團主腦的香港居民。該五十八歲的女被告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欺詐的控罪,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被判監禁二十二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入境處一直非常重視非本港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動。入境處自去年七月鎖定一個招攬年青人假結婚的犯罪集團,並採取一連串拘捕行動,成功瓦解該個安排跨境假結婚的犯罪集團。調查期間,本處調查人員在主腦及一名骨幹成員家中檢獲大量香港和內地結婚證書及出生證明書或其複印本。

發言人說:「整個調查行動中,入境處已成功拘捕61名(28男33女)涉案的香港居民及內地居民,年齡介乎21至58歲,包括一名主腦及三名骨幹成員,而該主腦及骨幹成員均為香港居民。案中有17名中港居民因串謀欺詐入境事務處已承認控罪,當中12名人士已被判監8至22個月,其餘人士的個案仍在跟進中。調查行動目前仍然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至於其他涉案的內地居民,本處已將有關情通報內地執法機關。」

發言人續說:「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發言人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不要參與在任何地方登記的假結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記結婚時,對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轉介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亦有可能構成串謀欺詐罪行。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及罰款。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30-0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