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物及新聞公報

入境事務處調整收費

2014年12月3日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三日)宣布,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將於明年二月九日調整部分服務收費,包括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補領身份證、有關國籍申請,以及委任和續任婚姻監禮人的申請等。

發言人說:「根據政府的一貫政策,政府的收費一般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

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補領身份證,以及處理有關國籍和要求委任/續任為婚姻監禮人的申請等收費,在過往至少八年一直維持在現有水平。根據最近的服務成本檢討,大部分服務的收費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

發言人補充:「根據政府調高收費的一般指引,有關項目的收費調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一。收費項目對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的影響輕微,對有關行業的經營成本影響亦十分有限。」

入境處定期檢討各項服務的收費安排,以期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質素更佳的服務。該處已採取積極措施以控制服務成本。

有關修訂規例/修訂令將於十二月十日提交立法會,收費調整將在有關立法程序完成後生效。有關服務的現行及調整後收費詳列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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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