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聯同警務處於十一月十二及十三日在新界北區展開一項代號名為「風沙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執法人員於落馬洲青山公路新田段及古洞路、上水新運路及嘉富坊一共拘捕十七名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旅客,分別為六男十一女,年齡介乎十九至七十一歲。該批懷疑用作水貨用途的貨物包括奶粉、尿片、食品、日用品、護膚品、化妝品、鞋、電話及其他電子用品等。
由二○一二年九月至今,入境處採取了多次「風沙行動」,並拘捕了一千五百一十二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人及十四名香港居民。其中二百零四名內地人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兩人仍在調查中,餘下的一千三百零六人已被遣返內地。二百零四名被檢控人士當中,一百九十五人被判監禁四星期至三個月不等,九人被撤銷控罪。
入境處發言人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入境處會繼續聯同其他執法部門採取有效行動打擊有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