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過去三日於羅湖管制站、落馬州支線管制站、深圳灣管制站及機場管制站採取代號名為「破影」的行動,針對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行動中,共拘捕三十四名涉案內地旅客,包括十九男十五女,年齡介乎二十至四十九歲,同時檢獲十九張無效機票。當中十三人被檢控向本處人員作虛假陳述,七人已分別被判監兩星期至三個月。
被拘捕的內地旅客於入境時向本處人員訛稱過境香港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經調查後,他們承認來港的真正目的並非過境,而是來港旅遊或公幹。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如內地旅客濫用現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人士的過境安排,未有依原定計劃離境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本處會記錄相關資料。當該旅客日後入境時,本處管制站人員會對該旅客作進一步訊問,決定是否批准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