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6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呼籲有意在復活節假期間出外旅遊的香港居民,應盡早申請旅行證件。
入境處發言人今日(三月十六日)表示,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申請,在收齊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一般需時十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若申請人為十一歲以下而未領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一般的處理時間為十四個工作天。此外,處理郵遞、投遞或網上遞交的申請的時間,可能需要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換領護照的人士,須親身遞交申請,其申請亦需較長的時間處理。
入境處只會在理由充分的情況下,接納緊急簽發香港特區護照的要求。該處通常不會為方便觀光旅遊而緊急簽發香港特區護照。
十八歲或以上的合資格申請人可在辦公時間內,使用設於入境處總部及六個分區辦事處的自助服務站,遞交香港特區護照申請。十一至十七歲的合資格申請人亦可在辦公時間內,於入境處總部的自助服務站,遞交香港特區護照申請。入境處鼓勵擬親身遞交申請或領取旅行證件的人士,善用預約服務。他們可經互聯網(網址:www.gov.hk/tdbooking)或致電二十四小時電話熱線(2598 0888),預約申領旅行證件。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149個國家及地區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或落地簽證安排。某些國家規定旅客須持有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的護照才可入境。
市民可向入境處總部及各分區辦事處索取香港特區護照申請表格,及介紹有關申請手續和所需證明文件的資料冊子。申請表格亦可從網頁(www.gov.hk/passport)下載。市民也可瀏覽網頁(www.gov.hk/passport)獲得進一步的申請詳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24 6111或傳真至2877 7711與入境處聯絡。
香港居民外遊前,可透過「外遊提示登記服務」登記他們的聯絡資料及行程。當身處外地而發生緊急情況時,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可根據登記人士提供的資料,與他們聯絡並提供切實可行的協助。
有關「外遊提示登記服務」詳情,請瀏覽網頁(www.gov.hk/roti)或致電(852)183 5500。在外香港居民如需協助,可致電「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二十四小時求助熱線(852)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