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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內地孕婦來港逾期逗留產子被囚

2014年2月11日

三名內地女子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分別於二月七日及二月十日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六個月。

三名被告分別於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十一月十六日及九月八日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於逗留期限屆滿後在港逾期逗留。及後,三人分別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及今年一月五日,在未經預約下衝急症室產子。三名被告及後分別因在港逾期逗留而被捕。

在審訊期間,所有被告均承認來港前已經懷孕,同時承認並無預約本港醫院的分娩服務。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況。我們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加強截查內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和協助或教唆她們違法來港產子的人士。」

發言人警告,根據香港法例,違反逗留條件的旅客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

06-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