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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搗破黑工偽證犯罪集團

2013年8月16日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昨日(八月十五日)及今日(八月十六日)採取一個代號名為「截環」的行動,成功搗破一個為黑工提供一條龍式服務的偽證集團。行動中,入境處調查分科出動一百二十五名調查人員,突擊搜查十五個地點,當中包括五個住宅單位及十個工作地點,共拘捕三十名涉案人士,年齡介乎十六至六十二歲,包括三名為集團主要成員、十六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人士(包括十三名持有偽假香港身份證的非法勞工)及十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行動中亦同時檢獲三十五張偽假香港身份證及兩張偽假回鄉卡。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信託公司舉報,指懷疑有人涉嫌提交虛假身份證資料。本處遂立即展開調查,並發現一偽證黑工集團組織內地人來港工作,並提供偽假身份證予黑工,以掩飾黑工的真正身分。集團會安排食宿及工作予黑工,並抽取他們的部分工資以圖利。本處相信通過這次大規模掃蕩,該黑工及偽證集團已經瓦解。本處會繼續加強與各地執法機關的情報交流,進一步打擊跨境犯罪活動。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使用或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萬元及入獄十年。而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本處亦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同時,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話,僱主亦必須查閱他/她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如僱主對求職者可否受僱有懷疑,可致電入境處的熱線2824 1551查詢。

22-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