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
入境事務處今日(四月十九日)宣布,黑山共和國政府已確定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前往當地旅遊最長可逗留九十日。黑山共和國國民亦可免簽證前來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有關互免簽證入境安排,將於今年四月二十日起生效。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稱:「有關免簽證安排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獲得更大的便利,並有助加強香港與黑山共和國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連同黑山共和國在內,共有一百四十四個國家/地區已同意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