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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登记事项

申请前

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登记事项


任何人若需要更改身份证上的登记资料,须填妥申请表格ROP73并提交支持是项申请的证明文件副本。

申请手续

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登记事项


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填妥以下申请表格(ROP73):

表格ROP73: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书

邮寄

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支持是项申请的证明文件副本,可邮寄到以下地址:

新界将军澳
宝邑路61号
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1楼
人事登记(支援)组

入境事务处不会接收邮资不⾜的信件。爲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付⾜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详情)

投递

申请人可将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表格,连同证明文件的副本,放入入境事务处所设的投递箱内。

亲身递交

此外,申请⼈也可预约前往任何⼀间⼈事登记办事处(观塘(临时)办事处除外)亲身递交申请。申请将按个案的个别情况予以考虑。

办事处地址可以在以下连结找到:

人事登记办事处

传真

申请人亦可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及支持是项申请的证明文件,传真至(852)2131 8876。

互联网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申请

申请人亦可透过互联网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递交申请。

透过互联网申请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

证明文件

任何支持是项申请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申请後

申请更改身份证上的登记事项


当人事登记处收到申请后,会通知申请人前往人事登记办事处会面,并核对提交支持申请的文件正本。若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会被安排换领新身份证,费用为港币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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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