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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申请已于2024年6月3日截止。
薪酬
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7点[注一] (每月港币45,715元)至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2点[注二] (每月港币83,840元)
入职条件
(a) | (i) |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注三];及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和英文运用) 考获「一级」或以上成绩[注四及五],或具同等成绩(入职月薪:港币50,990元);或 |
(ii) |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或注册专上学院在注册后颁发的文凭,或本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学/理工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科技学院颁发的高级文凭,或本港高等教育院校颁发并获认可的副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注三];及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六]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入职月薪:港币48,335元);或 | |
(iii) |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3级或同等[注七]或以上成绩[注八],或具同等学历;或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两科高级程度科目考获E级或以上成绩,以及在香港中学会考另外三科考获第3级[注六]/C级或以上成绩[注八],或具同等学历;及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六]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入职月薪:港币45,715元); | |
(b) | 通过体能测验; | |
(c) |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九];及 | |
(d) | 能操流利广东话和英语。 |
注一 |
入境事务主任的入职薪酬分别为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7点(每月港币45,715元)、第8点(每月港币48,335元)及第9点(每月港币50,990元),按入职资历而定。 |
注二 |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有所更改。 |
注三 |
现正修读大学学士学位,并将在2025或2026学年毕业的学生也可申请。上述申请人必须分别在2025或2026学年内取得所需学历资格(即持有由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才会获聘任。 |
注四 |
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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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五 | 持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如在获发聘书时持有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两张试卷所需的成绩,或具同等成绩,便符合资格获取此起薪点。 |
注六 |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
注七 |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
注八 | 有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 |
注九 | 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及格成绩。 |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有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详情,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的网页https://sc.csb.gov.hk/gate/gb/www.csb.gov.hk/tc_chi/recruit/blnst/1372.html。
职责
入境事务主任主要执行与入境、人事登记、生死及婚姻登记等香港法例有关的职务,包括一般行政及督导工作,当中包括但不限于侦查伪造证件。(注:须受纪律约束、接受全日制入职训练、穿着制服、轮班当值,并或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成功通过试用期者将获当局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受聘。
入职训练
新聘任的入境事务主任须在入境事务学院接受为期約二十五星期的留宿入职训练。
附注
- 获取录的人员必须已通过甄选程序及职前体格检查包括色觉测试。
-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职位。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數目众多,入境事务处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參加甄选程序。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程序。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甄选程序
体能测验
(已于2024年7月19日完成)
(通过)
↓
初步面试
(已于2024年8月28日完成)
(通过)
↓
笔试
(已于2024年9月15日进行)
(通过)
↓
最后面试
(已于2024年11月12日完成)
最后面试
甄选程序已于2024年11月12日完成,其他招聘程序现正进行中。
曾经参加体能测验、初步面试或笔试的考生如未获邀参加下一轮的甄选程序,应视作已经落选。曾经参加最后面试的考生将于招聘程序完成之后获个别通知其申请结果。
如有查询,请致电3693 8166与招聘及训练研究组联络。
入境事务助理员职位全年接受申请,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如欲申请有关职位,请按照以下申请手续尽早提交申请。
申请手续
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递交网上申请。如在递交网上申请时遇上困难,可按此下载申请表格,并把填妥的申请表格:
- 邮寄至新界屯门青山湾青山公路82号入境事务学院地下高层入境事务处招聘及训练研究组;或
- 送达新界屯门青山湾青山公路82号入境事务学院地下高层入境事务处招聘及训练研究组。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递交申请,必须使用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由于邀请信及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送出,申请人须于申请表格上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
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处,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不完整或透过传真/电邮递交的申请表格将不获受理。
所有申请人递交申请时毋须递交修业成绩的证明文件及证书。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如对G.F.340网上申请系统有任何意见,请与公务员事务局联络(电邮: csbjoa@csb.gov.hk)。
薪酬
纪律人员(员佐级)薪级表第4a点(每月港币25,115元)至纪律人员(员佐级)薪级表第15点[注一](每月港币35,255元)
入职条件
(a) | (i) |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二]或以上成绩[注三],或具同等学历;或 |
(ii) | 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四]/E级或以上成绩[注三],或具同等学历;及 | |
(b) |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四]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及能操广东话和英语;及 | |
(c) | 通过体能测验;及 | |
(d) |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注五]。 |
注一 |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
注二 |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并表现优异」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C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3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E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2级成绩。 |
注三 |
有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 |
注四 |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
注五 | 如在20题中答对10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及格成绩。 |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
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有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的详情,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的网页https://sc.csb.gov.hk/gate/gb/www.csb.gov.hk/tc_chi/recruit/blnst/1372.html。
职责
入境事务助理员主要执行与入境、人事登记、生死及婚姻登记等香港法例有关的职务(包括一般搜查、看管、护送、巡逻、接待、驾驶等工作)及行动职务,当中包括但不限于侦查伪造证件。(注:须受纪律约束、接受全日制入职训练、穿着制服、轮班当值,并或须驾驶政府车辆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成功通过试用期者将获当局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受聘。
入职训练
新聘任的入境事务助理员须在入境事务学院接受为期十五星期的留宿入职训练。
附注
- 申请人在申请本职位时,必须已经取得入职条件(a)和(b)项所述的学历资格。
- 申请人必须通过入境事务处在香港举行的体能测验,才有机会参加下一个甄选程序。有关体能测验的详情可按此浏览。申请人通常在体能测验日期前两星期接获通知。
- 获取录的人员必须已通过甄选程序及职前体格检查包括色觉测试。
-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职位。
-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甄选程序。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甄选程序
(通过)
↓
小组讨论
(于通过体能测验当日进行)
(通过)
↓
体能测验及小组讨论
所有申请人均会获邀请参加体能测验,而有关邀请将以电邮方式发出。申请人通常在体能测试日期前两星期接获通知。
申请人必须通过体能测验才会获安排参加于同日进行的小组讨论,请细阅邀请电邮内有关体能测验的安排,并参考本网站内体能测验的指引、相关项目的要求和计分方法及小组讨论的形式,以作好准备。
甄选面试
成功通过小组讨论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甄选面试,而有关邀请将以电邮方式发出。
获邀请的申请人请细阅邀请电邮内所述的面试安排,并参考入境事务学院地址图及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面试安排。
由于处理申请需时,申请人获邀参加体能测验/小组讨论/甄选面试并不表示已符合申请职位的入职要求。
如有查询,请致电3693 8166与招聘及训练研究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