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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登记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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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办事处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8楼
(港铁湾仔站A 5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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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一般服务时段(只提供下列服务范围内第1a,第2-3,第4b及第5-8项服务)
上午八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延长服务时段(只提供下列服务范围内第1b,1c,第4a及第9项服务)
下午四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号码: (852) 2824 6111
查询一般资料
电话: (852) 2824 6111
传真: (852) 2877 7711
电邮: enquiry@immd.gov.hk

*延长服务时段将按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后结束。由2025年1月2日起,港岛办事处的办公时间将更改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星期一至星期五)及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港岛办事处于该日起提供下列第1至8项的服务。旧款智能身份证持有人的换证申请,将在2025年1月2日起集中由观塘(临时)办事处处理。

服务范围

  1. 为香港居民办理登记身份证,包括
    1a. 为从未登记身份证并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办理登记身份证
    1b. 为持有「11岁以下儿童身份证」并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办理换领儿童身份证的申请
    1c. 为持有儿童身份证并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办理换领成人身份证的申请
  2. 为初次抵港人士办理登记身份证(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的初次抵港人士除外)
  3. 为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办理补发身份证申请,无需预约
  4. 为获准更改其居留身份后的人士办理换领身份证申请,包括
    4a. 为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并已成功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而需换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的申请
    4b. 除上述4a项外,为其他获准更改其居留身份后的人士办理换领身份证的申请
  5. 办理更改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
  6. 办理《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
  7. 办理《豁免登记证明书》申请
  8. 一站式申领身份证及旅行证件服务(11岁以下人士首次申领特区护照不适用)
  9. 办理在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结束后仍未换领新智能身份证的申请

各人事登记办事处都设有配额制度。申请人在前往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前,必须先进行预约以取得有关办事处的配额。申请人可使用下列入境事务处的24小时预约系统,经由互联网或使用按钮音频式电话,预约由下一个工作天起的96个工作天内的日子,以办理登记智能身份证。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紧急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可以无需预约,办事处职员会因应个别情况提供协助。

18-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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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港岛办事处、九龙办事处、将军澳办事处及屯门办事处的延长服务时段将按计划于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结束。详情请参阅有关新闻公报


请注意,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前发出的旧款智能身份证将于二○二五年分两阶段失效。详情请参阅有关新闻公报


入境事务处于二○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增设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及调整其他人事登记办事处的服务。自二○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起,人事登记处—观塘(临时)办事处亦可处理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的补领身份证申请(指定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及星期六上午八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公众假期除外)),无需预约。


入境事务处总部已搬迁至将军澳,关于入境事务处总部搬迁后的人事登记服务安排,详情请参阅有关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