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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登记办事处

请选择:

港岛办事处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8楼
(港铁湾仔站A 5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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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星期六)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号码: (852) 3547 2300
查询一般资料
电话: (852) 2824 6111
传真: (852) 2877 7711
电邮: enquiry@immd.gov.hk

服务范围

  1. 为香港居民办理登记身份证,包括
    1a. 为从未登记身份证并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办理登记身份证
    1b. 为持有「11岁以下儿童身份证」并年满11岁的香港居民办理换领儿童身份证的申请
    1c. 为持有儿童身份证并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办理换领成人身份证的申请
  2. 为初次抵港人士办理登记身份证(持有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的初次抵港人士除外)
  3. 为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办理补发身份证申请,无需预约
  4. 为获准更改其居留身份后的人士办理换领身份证申请,包括
    4a. 为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并已成功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而需换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的申请
    4b. 除上述4a项外,为其他获准更改其居留身份后的人士办理换领身份证的申请
  5. 办理更改身份证登记事项申请
  6. 办理《登记事项证明书》申请
  7. 办理《豁免登记证明书》申请
  8. 一站式申领身份证及旅行证件服务(11岁以下人士首次申领特区护照不适用)

各人事登记办事处都设有配额制度。申请人在前往人事登记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前,必须先进行预约以取得有关办事处的配额。申请人可使用下列入境事务处的24小时预约系统,经由互联网或使用按钮音频式电话,预约由下一个工作天起的96个工作天内的日子,以办理登记智能身份证。因身份证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而需要紧急补领身份证的人士可以无需预约,办事处职员会因应个别情况提供协助。

01-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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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间指定人事登记办事处— 港岛办事处、九龙办事处、将军澳办事处及屯门办事处的延长服务时段经已结束。仍持有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须预约于观塘(临时)办事处办理换领新身份证。十八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本地签发旧款智能身份证的人士亦可使用设置于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以全自助形式办理换证,无需预约。


请注意,旧款智能身份证(签发日期在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前) 将于二○二五年分两阶段失效。详情请按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