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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登記事項

申請前

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登記事項


任何人若需要更改身份證上的登記資料,須填妥申請表格ROP73並提交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手續

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登記事項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填妥以下申請表格(ROP73):

表格ROP73: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事項申請書

郵寄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副本,可郵寄到以下地址:

新界將軍澳
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1樓
人事登記(支援)組

入境事務處不會接收郵資不⾜的信件。爲確保郵遞無誤,請在投寄郵件時⽀付⾜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詳情)

投遞

申請人可將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的副本,放入入境事務處所設的投遞箱內。

親身遞交

此外,申請⼈也可預約前往任何⼀間⼈事登記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除外)親身遞交申請。申請將按個案的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辦事處地址可以在以下連結找到:

人事登記辦事處

傳真

申請人亦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傳真至(852)2131 8876。

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申請

申請人亦可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申請。

透過互聯網申請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事項

證明文件

任何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申請後

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登記事項


當人事登記處收到申請後,會通知申請人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會面,並核對提交支持申請的文件正本。若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會被安排換領新身份證,費用為港幣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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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