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若需要更改身份證上的登記資料,須填妥申請表格ROP73並提交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填妥以下申請表格(ROP73):
郵寄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副本,可郵寄到以下地址:
新界將軍澳
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1樓
人事登記(支援)組
入境事務處不會接收郵資不⾜的信件。爲確保郵遞無誤,請在投寄郵件時⽀付⾜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詳情)
投遞
申請人可將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的副本,放入入境事務處所設的投遞箱內。
親身遞交
此外,申請⼈也可預約前往任何⼀間⼈事登記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除外)親身遞交申請。申請將按個案的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辦事處地址可以在以下連結找到:
傳真
申請人亦可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傳真至(852)2131 8876。
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申請
申請人亦可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申請。
證明文件
任何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和資料。
當人事登記處收到申請後,會通知申請人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會面,並核對提交支持申請的文件正本。若申請獲得批准,申請人會被安排換領新身份證,費用為港幣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