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1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公布网上「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的具体安排。新措施将于今年九月一日开始实施。
在台湾出生或在台湾以外地区出生但曾以台湾居民身份来港的台湾华籍居民,如并无持有由台湾当局以外机关签发的任何旅行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由入境处签发的入境许可证及网上快证除外),合资格预办入境登记来港旅游。
合资格的台湾居民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的「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电子服务平台(www.gov.hk/par)免费预办入境登记。在输入所需资料后,电脑系统会处理有关登记,并即时显示登记结果。成功登记的台湾居民须使用A 4尺寸的白色空白纸张自行列印由系统编制的「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通知书」。
预办入境登记的有效期为两个月;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登记人可获准以访客身份进入香港两次,每次逗留最多3 0天。登记人须持上述通知书及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的回台旅行证件来港。
登记人若获准入境,将获发一张载有其姓名、台湾身份证号码及在港逗留条件的入境标签。登记人在港期间,须携带上述通知书、入境标签及回台旅行证件,以作为获准在港逗留的凭证。而在离港时,他们亦须出示这些证件以办理离境手续。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预办入境登记是在现行台湾居民来港入境安排外,另一项新的便利措施,相信可进一步方便台湾旅客来港旅游,并有助促进港台两地的交流。」
有关新措施的详情,请浏览「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的「台湾居民预办入境登记」电子服务平台(www.gov.hk/p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