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调查行动组于昨天(二月二十七日)采取执法行动,突击搜查一间洗碗清洁公司,成功瓦解一个非法劳工犯罪集团。行动中拘捕六名集团骨干成员及一名非法劳工,并检获一批伪造香港身份证的副本。
入境处早前发现一间洗碗清洁公司,涉嫌安排多名非法劳工到不同餐厅进行洗碗清洁工作,经深入调查及情报分析,成功锁定一个非法劳工犯罪集团。入境处执法人员于二○二四年十二月至二○二五年二月,先后在全港多区展开针对性的反非法劳工行动,巡查25间餐厅,共拘捕14名非法劳工。调查发现该批非法劳工于见工时,曾使用伪造香港身份证、伪造香港身份证的副本或他人的身份证,怀疑该洗碗清洁公司并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确保求职者可以合法受雇。涉案的非法劳工获聘后,被安排于不同餐厅工作,时薪为每小时70元,涉及金额约为200万。
于昨日的执法行动中,入境处突击搜查该洗碗清洁公司位于荔枝角的办公室,拘捕三男三女的香港居民职员,年龄介乎24至39岁,他们均为集团的骨干成员,涉嫌协助及教唆非法劳工从事雇佣工作及管有伪造香港身份证副本。调查人员于现场亦截获一名逾期逗留的55岁内地居民女子,涉嫌从事非法工作及管有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调查人员同时于该公司的办公室检获22张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的副本,以及涉案非法劳工的雇员纪录。相关调查行动会继续进行,入境处不排除将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拘捕。
入境处发言人说:「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由原来的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十年,以反映有关罪行的严重性。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根据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除了查阅雇员的身份证外,该人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而雇员提供的任何答案不会令该人对雇用有关雇员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否则法院不会接纳以此作为免责辩护。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就此,发言人提醒所有雇主切勿以身试法,雇用非法劳工。入境处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有关罪行。
入境事务处于二月二十七日采取执法行动,突击搜查一间洗碗清洁公司,捣破一个非法劳工犯罪集团。图示行动中检取的证物。
入境事务处于二月二十七日采取执法行动,突击搜查一间洗碗清洁公司,捣破一个非法劳工犯罪集团。图示为怀疑公司骨干成员在行动中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