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前
申请手续
申请後
11岁至17岁人士申请身份证
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为申请人申领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应在申请身份证收据上指定的领证期限内前往领证。为申请人申领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亦可授权代表前往领证。
亲身领证
在领证时,申请人/为申请人申领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必须交还申请人的申请身份证收据。如果申请人亦亲身前来,申请人须把左、右手拇指放在扫描器上,以确定身份证内的晶片操作正常,及晶片内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
「自助领证服务站」/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只适用于申请人亲身领证。详情请参阅以下连结。
使用「自助领证服务站」/ 「领取个人证件服务站」领取身份证详请
授权代表领证
如果为申请人申请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欲授权他人代为领证,可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通知登记主任及填妥授权表格(ID678),或提交书面授权书。获授权的代表必须年满18岁,并在领证时出示以下文件:
- 获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护照或回港证)
- 申请人的申请身份证收据
- 为申请人申领身份证的父亲、母亲或合法监护人的授权表格(ID678),或书面授权书连同其签署式样证明文件
使用入境事务处自助服务站的智能身份证阅读机作出确认程序
如果申请人并非亲身领取身份证,则应在其父亲、母亲、合法监护人或获授权代表为其领取身份证后,使用入境事务处自助服务站的智能身份证阅读机,确定储存在晶片内的个人资料正确无误。这项确认程序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身按荧光幕的指示进行。
以下连结提供入境事务处自助服务站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