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理想、使命和信念 / 序言第一章 - 签证及政策第二章 - 出入境管制第三章 - 个人证件第四章 - 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第五章 - 资讯系统第六章 - 管理及支援第七章 - 环保管理第八章 - 致力提供卓越服务达致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附录
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部
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

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部

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部由一位助理处长掌管,辖下设有执法科和酷刑声请审理科,各由一名首席入境事务主任领导。

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部组织图执法及酷刑声请审理部组织图

执法科负责制定及执行有关调查、递解及遣送离境方面的政策。酷刑声请审理科负责审理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简称《禁止酷刑公约》)提出的声请,处理与入境事务有关的检控和与执法有关的诉讼个案,以及管理用作羁留年龄18岁或以上人士的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

调查及情报搜集

入境处作为一个执法机关,必须维护香港的法纪。执法科负责调查涉及《入境条例》、《人事登记条例》及与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有关的罪行,对非法入境者和不受欢迎人物执行遣送及递解离境程序,以及搜集世界各地有关出入境事宜的情报。酷刑声请审理科负责审理根据《禁止酷刑公约》提出的声请,检控违反入境法例者,处理遣送、递解离境及酷刑声请等有关个案的司法覆核和上诉事宜。

反偷渡情报局

本处在赤鱲角香港国际机场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启用后,成立了驻机场调查小组,以进一步加强机场范围内的执法行动,打击使用伪造旅行证件及偷运非法入境者活动。反偷渡情报局(前称反国际偷渡罪行调查及情报局)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成立后,驻机场调查小组及策略情报小组便由该局管理。该局主要负责调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获的伪造旅行证件及非法移民个案、集中调查涉及香港特区护照的伪证集团,以及收集和分析有关伪证集团及使用者犯罪手法的最新情报。

内地非法入境者

二零一一年,被截获的内地非法入境者人数为1 631名,与二零一零年所拘捕的2 340名比较,减少了30.3%。这些非法入境者部分是来港非法工作,亦有部分是为探亲而偷渡来港。因涉及性工作而被捕的内地非法入境者人数,则由二零一零年的333名,下降至二零一一年的233名。二零一一年,自首的内地非法入境孕妇的人数是6名,与二零一零年的7名比较,减少了14.3%。

自政府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于宪报刊登有关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程序后,从内地来港的非法入境儿童自首个案数字已显著下降,二零一一年只有一人,而二零一零年则没有自首个案。

非法雇用劳工或受雇

年内,本处对非法劳工问题保持高度警觉,继续采取有力及有效的执法行动,遏止非法入境者、访客、外籍家庭佣工及受特定雇用条件规限的外地劳工非法受雇,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广泛宣传有关的政府政策及规例,以及经常突击搜查工厂、酒楼、食物制造工场、商店、市场、足部按摩中心、装修住宅和商业单位、坟场、垃圾收集站及位于边境和新界偏远地方的废料回收工场、货柜场和货仓等。二零一一年,被拘捕的非法劳工共有5 621人,当中包括3 939名涉及性工作的人士,较二零一零年的6 518人减少了13.8%。大多数非法劳工在被遣返原居地之前会被检控,并处以罚款或监禁。此外,《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生效,禁止非法入境者及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或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自修订条例生效后至二零一一年年底,本处共进行了23 727次反非法劳工行动,拘捕了8 562名非法劳工和1 162名雇主。被捕的非法劳工当中,364人因涉嫌违反该修订条例而被捕。

本处采取有力及有效的执法行动 ,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本处采取有力及有效的执法行动 ,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本处采取有力及有效的执法行动 ,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二零零三年四月,政府成立了一个由入境处、警务处、海关、劳工处、惩教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组成的跨部门专责小组,以加强防止罪案的措施及打击非法活动(包括雇用非法劳工及非法受雇)的执法行动。

此外,为了更有效打击非法劳工活动,本处在二零零五年一月成立了反黑工突击队,藉此提供一支行动更迅速的精练队伍,专责打击非法劳工及其雇主。突击队的任务是在非法劳工较多的黑点进行便衣巡查,并在接报后迅速采取行动。

「切勿聘用非法员工」宣传海报「切勿聘用非法员工」宣传海报

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亦同样会被检控。二零一一年,有355名雇主因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检控,其中不少被检控的雇主被判监禁。为遏止聘用非法劳工活动,上诉法庭于二零零四年九月颁布判刑指引,重申聘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纵使初犯,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应判处即时监禁。上诉法庭亦表明,若案件有其他加重刑罚的因素,例如剥削非法劳工、聘用多名非法劳工或并非初犯等,判处的刑罚大多数会较指引所订的罚则大为提高。

为防止非法劳工在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从事装修工作,本处发出指引,以便有关人士更妥善备存有关纪录,包括进行装修工程的单位,以及单位业主、承办商及工人的资料。在管理完善的屋苑内从事装修工作的非法劳工人数已因此减少。

就非法劳工使用或管有伪造或他人身份证的问题,上诉法庭于二零零五年三月颁布判刑指引,如干犯管有伪造或他人身份证的罪行,犯案者即使是合法在港逗留,在认罪后,亦应判处12个月监禁。假若犯案者曾出示或使用伪造或他人身份证,以掩饰其身份在港非法工作或继续在港非法逗留,在认罪后,则应判处15个月监禁。

宣传短片提醒雇主,聘用非法劳工会被判即时入狱。宣传短片提醒雇主,聘用非法劳工会被判即时入狱。

另外,本处除了在电视台播放现有的宣传短片提醒市民切勿雇用非法劳工外,由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也在电台播放以本地话、普通话及英语制作的新宣传声带,提醒市民雇用持担保书的非法劳工的严重后果。这些宣传短片和声带强调判刑指引,并带出信息,让市民知道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会被判处即时监禁。

本处鼓励市民以书面(地址:九龙湾宏光道39号宏天广场五楼)、24小时电话热线(2824 1551)、传真(2824 1166)或电邮(anti_crime@immd.gov.hk)方式,举报有关雇用非法劳工的情况。

「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服务,方便市民向本处举报怀疑违反入境条例的罪行。「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服务,方便市民向本处举报怀疑违反入境条例的罪行。

本处已推出「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www.immd.gov.hk/chtml/eservices_b2.htm)服务,提供额外途径让市民举报怀疑违反入境条例罪行。市民可以利用这项服务在网上向本处举报如逾期逗留和聘用非法劳工等违反入境条例的罪行。本处会透过不同渠道,继续致力打击非法劳工,并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聘用非法劳工。

入境处特遣队

入境处特遣队除了负责对违反入境条例者采取执法行动外,亦会支援因工作量激增而需要额外人手的办事处。年内,特遣队进行了10 764次执法行动,包括与其他政府部门进行了376次大规模联合行动,共拘捕了4 358名违反入境条例人士。

入境处特遣队与香港警方于不同地点进行联合反非法劳工行动。入境处特遣队与香港警方于不同地点进行联合反非法劳工行动。入境处特遣队与香港警方于不同地点进行联合反非法劳工行动。入境处特遣队与香港警方于不同地点进行联合反非法劳工行动。

年内,为遏止雇用非法劳工的趋势,特遣队执行了多个代号为「机灵」、「捷足」及「曙光」的特别行动,针对打击从事不同行业的非法劳工。特遣队会继续透过加强巡查及扫荡行动,打击非法劳工及其雇主,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入境处人员于执法行动后举行新闻简报会。入境处人员于执法行动后举行新闻简报会。入境处人员于执法行动后举行新闻简报会。
本处不时向商户派发宣传单张,呼吁他们切勿以身试法,聘用非法劳工。本处不时向商户派发宣传单张,呼吁他们切勿以身试法,聘用非法劳工。

为加强针对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方面的宣传工作及提高市民意识,让他们明白雇用非法劳工的严重后果,本处经常调派一队特遣队人员及一辆宣传车在非法劳工黑点驻守。此外,本处亦不时向商户派发「切勿聘用非法劳工」的宣传单张,并在物业管理公司、其他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举办的讲座或研讨会作广泛宣传。

入境处特遣队的卓越表现获得嘉许。入境处特遣队的卓越表现获得嘉许。

入境处特遣队于二零一一年公务员优质服务奖励计划中获颁「队伍奖(监管/执行服务)」金奖。

伪造证件的调查工作

入境处十分关注使用伪造旅行证件作非法移民、犯罪或进行恐怖活动等罪行。这些不法行为不但危及有关国家的出入境管制和保安,还削弱被伪冒的护照的认受性。由于伪造证件集团的活动是一个全球各地均须对付的问题,入境处与本港、内地及海外的其他执法机关紧密合作,并采取果断行动侦查使用伪造旅行证件的旅客及经香港过境到其他国家的非法移民。本处一直致力严厉打击非法移民活动,在二零一一年,本处于香港国际机场进行的执法行动中,共抽查了52 245名旅客,较二零一零年的43 391名,增加了20%。查获的伪造旅行证件,由二零一零年的1 299本,减少至829本,下降了36%,反映打击伪证行动具有效的阻吓作用。

香港智能身份证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开始签发后,便成为伪证集团的目标。在二零一一年,本处在执法行动中,共检获75张伪造香港智能身份证。本处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并向各有关方面搜集资料及交换情报,以打击这类非法活动。

本处人员正利用先进的视像光谱对比仪,侦测旅行证件上的伪造或非法涂改痕迹。本处人员正利用先进的视像光谱对比仪,侦测旅行证件上的伪造或非法涂改痕迹。

为取得更佳成绩,本处使用先进精密的设备以协助辨别证件的真伪。这些设备包括电子化的证件图像资讯系统,其内载有大量各国的真确旅行证件样本的数码彩色图像。本处亦装设了视像光谱对比仪,对即时侦测伪造及经非法涂改的证件,特别有效。

本处人员采用流动影像扫描系统及容貌辨认系统,识别企图利用不同身份规避入境管制的人士。本处人员采用流动影像扫描系统及容貌辨认系统,识别企图利用不同身份规避入境管制的人士。

除精密仪器外,本处亦利用轻巧的便携鉴证装置和伪证检测仪,方便前线人员即场快速检查可疑证件。此外,本处的容貌辨认系统,能有效加强侦测多重身份的个案。

另外,本处使用先进的调查分析软件,对协助调查伪造旅行证件和偷运非法入境者集团的活动及有关的情报,可进行更详细的分析。

行动研究

行动研究组负责搜集、分析及发放有关本处关注事项的资料,并密切注意偷运人口的手法和使用伪造旅行证件罪案的趋势。

该组进行的工作,不但能为本处人员提供有关出入境事宜的情报,亦有助入境处与其他政府机关、领事馆、内地及海外其他执法机关交换情报。

本处与内地及外国执法机关保持紧密连系,积极进行出入境情报交流,以打击跨境非法移民活动。本处与内地及外国执法机关保持紧密连系,积极进行出入境情报交流,以打击跨境非法移民活动。

年内,该组并为本处的在职人员、本地、内地及海外执法机关人员举行鉴定伪造旅行证件及伪造香港智能身份证的工作坊。此外,该组亦为其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法律界等需经常处理身份证明文件的人员举办讲座,讲解香港智能身份证的防伪特征及辨别伪造智能身份证的要点。

本处执法展览馆展出有关执法行动的图片、报告、检获的证物和各种执法装备。本处执法展览馆展出有关执法行动的图片、报告、检获的证物和各种执法装备。

该组亦负责管理执法展览馆。该展览馆透过展出有关执法行动的图片和报告、检获的证物和各种执法装备,突出执法科多样化的工作和成绩。此外,展览馆储存了超过34 000件被本处检获的伪证物品,包括各类伪造文件如护照、身份证及证明书等,以及用来制造伪证的用具,例如印章及铸模等。展览馆内亦展示各类样本以供训练及展览用途。

检控、递解及遣送离境

在二零一一年,本处对在本港触犯《入境条例》、《人事登记条例》及其他与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有关罪行的人士,共提出7 084项检控。此外,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四日生效的《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加入了第38AA条,禁止非法入境者及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士接受雇佣工作或开办业务等。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修订条例生效后至二零一一年年底,共有318名违例人士被检控。

本处亦负责处理递解及遣送离境令的申请事宜,把不受欢迎人物遣离香港。在二零一一年,分别有637及786人被递解出境及被遣送离境。

马头角羁留中心

马头角羁留中心马头角羁留中心

本处设于马头角的羁留中心于一九九八年二月启用。该羁留中心全日24小时运作,并可在同一时间容纳多达87名被羁留人士。在二零一一年,曾有13 800名触犯入境法例的人士在该中心被羁留。

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

接管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及运作

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是一所专为根据《入境条例》被羁留及等候遣返的违规人士(年龄18岁或以上)而设的羁留中心。该中心于二零零五年开始运作,当时为协调政府内部资源以及基于人手情况,本处与惩教署在二零零四年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将中心交由惩教署管理五年。根据协议备忘录,本处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从惩教署接管中心的行政管理及运作。自接管中心后,有关的运作及管理畅顺。在二零一一年,中心共接收了7 723名被羁留以等候遣返的人士。

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提供全日24小时羁留设施,用以羁留年龄18岁或以上违反入境法例的人士。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提供全日24小时羁留设施,用以羁留年龄18岁或以上违反入境法例的人士。

训练

鉴于管理该中心的工作性质与其他入境事务工作有别,派驻中心的管理人员须先接受有关的工作培训,整个课程为期三个星期,其中包括一星期的羁留中心管理课程和另外两星期的战术训练。前者主要是羁留中心日常管理及运作的讲解,后者则有关防暴训练和防暴装备的应用。此外,为符合警务处牌照课的规定,入境事务处人员必须参加由惩教署举办的战术训练复修课程,每年四次,方可获警务处续发「枪械及弹药管有权牌照(豁免)」,以便在中心内持有及使用该等防暴装备。

派驻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的管理人员接受战术训练的情况。派驻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的管理人员接受战术训练的情况。派驻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的管理人员接受战术训练的情况。派驻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的管理人员接受战术训练的情况。

酷刑声请审理

《禁止酷刑公约》自一九九二年起适用于香港。因应终审法院于二零零四年六月就一宗司法覆核案件所作的裁决,香港特区政府当局制订了一套行政审核机制,以处理就《禁止酷刑公约》第三条提出的声请。自此以后,酷刑声请宗数大幅上升,而声请人主要来自南亚及非洲国家。经调查后发现,这些酷刑声请人大部分是在违反香港法例而被拘捕之后,或是得悉将被遣送离境,或被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拒绝其难民身份声请后,才提出酷刑声请。

酷刑声请审理组人员与声请人在代表律师陪同及传译员的协助下进行审核会面。酷刑声请审理组人员与声请人在代表律师陪同及传译员的协助下进行审核会面。

原讼法庭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五日裁定当局一律拒绝为酷刑声请人提供法律代表的政策不合法,也未能符合严谨的公正标准。其后,当局根据法庭的裁决,重新制订酷刑声请的行政审核机制。经改进的审核机制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运作,当中包括透过当值律师服务提供公费法律支援予酷刑声请人,而所有酷刑声请的审理均符合法院所规定的严谨的公正标准。无法确立声请的酷刑声请人,会按本港法例被遣送离境。声请获确立的酷刑声请人,则不会被遣送到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们可能会有遭受酷刑危险的地方。不过,当局会考虑把他们遣送到不会有遭受酷刑危险而他们又会被接收的地方。此外,如某地的情况其后有所改变,导致之前就该地确立的声请已不再成立,当局会考虑把声请人遣送到该地。

酷刑声请被拒的声请人可在收到入境事务处的决定通知后的14天内,向保安局提出呈请。有关呈请将由行政长官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十三款所授权的审裁员(酷刑呈请)审理。按照现行的行政程序,审裁员可在考虑各方提交的资料后,召开或不予召开口头聆讯而作出最后决定。截至二零一一年年底,当局共接获532宗呈请,当中有38宗已进行口头聆讯。在这些呈请个案中,审裁员确认了入境事务处作出的所有决定。

如声请人不满意其呈请被拒,可申请司法覆核有关呈请被拒的决定。

此外,政府已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向立法会提交《2011年入境(修订)条例草案》,建议就经改进的审核机制制订法例,使有关程序有明确的法定条文作为依据,确保审核能达至严谨的公正标准,亦同时有助遏止滥用程序的情况,例如,声请人采取拖延策略而把证据在一段长时间内分开递交、多次缺席会面、撤回后又重新启动声请、被遣送离境前提出新的后继声请、作出虚假陈述等。

另一方面,虽然《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公约》并不适用于香港,部分酷刑声请人通过司法覆核提出质疑,其中包括对当局不予独立调查、考虑和决定难民声请政策的质疑。上诉法庭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廿一日作出裁决,判当局胜诉。该宗案件现正上诉至终审法院,有关聆讯将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至七日进行。

越南难民、船民和非法入境者

越南事务小组

递解组辖下的越南事务小组负责一切与越南难民、船民和非法入境者有关的事宜,其中包括安排越南难民移居海外,以及遣返越南船民和非法入境者。

移居海外

由一九七五年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获本处协助移居海外的越南难民有143 714名。除了已获准在香港定居的难民外,仍滞留本港的越南难民有23名。

遣返

当局曾在过去实施两个不同但同时并行的计划,把被甄别为非难民的越南船民遣返越南。这两个计划分别是由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简称专员署)统筹的自愿遣返计划,以及于一九九一年推出的有秩序遣返计划。当专员署在一九九七年九月终止自愿遣返计划时,根据该计划返回越南的越南船民达57 344名。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根据有秩序遣返计划被遣返越南的越南船民及非法入境者则共有19 210名。所有返回越南的越南船民均获保证不会受到迫害,并会得到国际援助,回国重过正常生活,而专员署也会密切监察这些人士回国后的情况。

本地收容计划

政府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宣布实施一项扩大的本地收容计划,让滞留在港的973名越南难民及435名合资格的越南船民申请在港居留。该计划普遍受到合资格的申请者欢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本处共收到1 400份申请。

打击非法移民和偷运人口活动

香港是一个国际都会,同时亦是一个国际交通枢纽。不少提供伪造证件的犯罪集团及非法移民都利用香港方便完善的对外运输网络进行偷渡活动。入境处一直全力打击这类不法活动,成功遏止非法移民活动蔓延,防止香港成为偷运人口活动的中转站。本处的专责调查组于八十年代初成立,专责调查有组织的违反入境法例罪行,包括在本港进行或涉及本港的偷运人口活动;此外,亦与本港、内地及海外其他执法机关紧密合作,携手打击有组织的偷运人口活动。

年内,本处联同香港警方及广东省公安厅进行了一项代号为「解密」的联合行动,成功瓦解一个安排内地女子偷渡来港从事性工作活动的跨境犯罪集团。

二零一一年,本处继续全力打击非法移民活动及遏止不法份子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后转售予偷渡集团图利。二零一一年一月,本处与香港警方展开一项代号为「沙暴」的联合行动,以堵截行使伪证及转让登机证的活动。行动中共拘捕九名涉案人士,包括一名前机场地勤男职员,他最终被控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年。二零一一年五月,本处与香港警方进行另一项代号为「圈套」的联合行动,拘捕收买护照集团成员及涉嫌非法转让香港特区护照的香港居民。行动中拘捕了一名收买护照集团成员及五名怀疑护照卖家。该名收买护照集团成员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6个月,而其中两名护照卖家,亦分别被判入狱10个月及15个月。

本处亦不时在香港国际机场进行打击伪证行动,堵截行使伪造旅行证件人士及伪证集团的成员。行动中,本处人员除了在抵港及离港航机闸口进行检查外,还在转机/候机区、登机闸口和海天客运码头向旅客抽查证件及采取观察及跟踪行动。在二零一一年六月进行的大规模打击伪证行动中,共抽查了超过620班离港、抵港航机及从海天客运码头抵港的船只,向逾1 200名旅客抽查证件。行动中,入境处人员拘捕四名伪证使用者,并截获三本有问题的护照及一张有问题的签证。此外,有两名香港居民因涉嫌参与非法转让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而被拘捕。有关行动显示本处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的决心。

入境处调查员于香港国际机场进行打击伪证行动。入境处调查员于香港国际机场进行打击伪证行动。入境处调查员于香港国际机场进行打击伪证行动。

此外,本处非常关注南亚及非洲裔人士从内地非法进入香港的情况,并与香港警方及内地有关当局保持紧密联系及交流情报,共同协力打击这类非法偷渡活动。

本处的行动研究组及反偷渡情报局策略情报小组亦密切留意非法移民活动的最新趋势及偷运人口集团的惯常手法,并与本地、内地及海外执法机构和外国驻港的对口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交换有关情报及趋势资料。如发现伪造旅行证件及非法移民活动有新趋势,即会通知前线人员提高警觉。

打击假结婚罪行

本处对非本港居民利用假结婚来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这些人士藉着与香港居民假结婚进入香港,为求最终达到来港定居的目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处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以期向犯案人提出检控。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本处进行了一项代号为「闪刺」的大规模行动,成功瓦解一个安排跨境假结婚的犯罪集团。行动中,入境处共拘捕19名涉案人士,当中2人为该集团骨干成员。

二零一一年,共有280人因触犯假结婚相关罪行而被检控,当中包括假结婚人士及假结婚集团成员。被定罪人士被判监禁的刑期由12个月至18个月不等。

任何人若以欺诈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均会被依法取消香港身份证及居留资格,并会被遣返原居地。

交换情报

国际间就偷运人口及伪造证件的趋势交换资料和情报,对打击非法移民活动至为重要。入境处经常与各驻港领事馆举行定期会议,商讨打击非法移民、罪案及恐怖活动等问题。于二零一一年,本处积极参与国际会议和座谈会,例如在印尼举行的「峇里进程-偷渡、贩卖人口及相关跨国犯罪问题」高级官员会议及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泰国举行的「强迫童工生产/人口贩运/儿童色情观光业地区研讨会」和在萨摩亚举行的「第十七届环太平洋出入境情报会议」,藉此与海外执法机关建立有效的沟通网络及良好合作关系,以便交换情报及积极打击非法移民活动。任何有助侦查、阻挠或遏止非法移民活动的情报,入境处都会迅速透过现行机制通报有关机关。

本处派员参与在萨摩亚举行的第十七届环太平洋出入境情报会议。本处派员参与在萨摩亚举行的第十七届环太平洋出入境情报会议。

本处与驻港领事馆人员、内地及外国执法机关保持紧密连系,积极进行出入境情报交流,以打击跨境非法移民活动。

二零一一年九月,本处再次在香港国际机场进行了一项代号为「天网」的大型行动,澳洲、加拿大、法国、德国、荷兰、新西兰、英国和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的代表人员以及澳门司法警察亦有参与,担当顾问或观察人员的角色。该项行动旨在侦查证件诈骗罪行并把伪证使用者绳之于法、遏止非法移民活动、防止出入境违规行为,以及加强与驻港领事馆的合作,携手打击非法移民活动。行动中成功拘捕四名涉及证件诈骗及非法移民活动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