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签证」安排。提交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更改在港逗留身分等申请的人士,在其申请获批并缴交相关费用(如适用)后,会获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或《逗留条件通知书》等「电子签证」。
「电子签证」为相关通知书的统称,档案格式为PDF,样本见本页末端。
实施「电子签证」安排后,入境处已终止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
《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样本
《逗留条件通知书》样本
《外籍家庭佣工 – 延期逗留及入境签证通知书》样本
不论以何种方式缴费,「电子签证」持有人完成领证程序后,均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重新下载或列印有效的「电子签证」。
「电子签证」持有人可把该证的软复本储存在其个人流动装置上,或把该证列印在一张A4白纸上,以便在有需要时供查阅。
「电子签证」载有加密二维码供核实该证之用。有关人士(例如「电子签证」持有人的准雇主)可使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扫描该二维码或汇入该「电子签证」档案(须为PDF﹑JPEG ﹑GIF或PNG格式)以检视相关资料。使用其他相机装置或流动应用程式扫描该二维码将无法检视相关资料。此外,有关人士亦可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输入「电子签证」资料,以核实该证。
方法一﹕扫描「电子签证」上所载的加密二维码(使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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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汇入「电子签证」档案(使用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
iOS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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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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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输入「电子签证」资料(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
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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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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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以《一般缴款单》缴费的过渡安排,请按此参阅详情。
问1:什麽是「电子签证」?
答1: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签证」安排。提交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更改在港逗留身分等申请的人士,在其申请获批并缴交相关费用(如适用)后,会获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或《逗留条件通知书》等「电子签证」。
「电子签证」为相关通知书的统称,档案格式为PDF。
实施「电子签证」安排后,入境处已终止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
问2:「电子签证」有什麽好处?
答2:实施「电子签证」的安排后,申请人可在其申请获批后在网上付款(如适用),并即时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无需亲身前往入境处办事处缴费和领证。
问3:我现时所持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或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还有效吗?
答3:于2021年12月28日前签发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在有关标籤所注明的有效期限或逗留期限内仍然有效。
问4:我现时持有2021年12月28日前签发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或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我需要把标籤更换为「电子签证」吗?
答4:不需要。2021年12月28日前签发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在相关标籤所注明的有效期限或逗留期限内仍然有效。
问5:我需要随身携带列印在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或把该证的软複本储存在个人流动装置上供获授权人士查閲吗?
答5:「电子签证」持有人应把该证的软複本储存在个人流动装置上,或把该证列印在一张A4白纸上,以便在有需要时供查阅。
问6:透过中国驻外国使领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入境事务组或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沪办)入境事务组递交的申请获批后,是否也会获发「电子签证」?
答6:「电子签证」安排不适用于由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和由驻京办或驻沪办入境事务组签发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问7:我于2021年12月28日或之后仍可以选择领取入境签证/进入许可或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吗?
答7:入境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签证」安排,并终止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
问8:我可在网上缴交「电子签证」的费用吗?
答8:就2021年12月28日或之后获批的申请(不论递交申请的日期是该日之前或之后),申请人可在网上缴交「电子签证」的费用。
问9:网上付款服务会支援哪些电子付款方式?
答9:现时的网上付款服务支援的电子付款方式包括信用卡(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银联卡及JCB)﹑「缴费灵」﹑「转数快」和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
问10:申请获批后会有缴费期限吗?
答10:请参照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列明的缴费期限。
问11:网上付款期限已过,我应如何处理?
答11:请联络处理该申请的有关组别以作跟进。
问12:如我在网上付款不成功,应如何处理?
答12:请参阅关于网上付款的常见问题。
问13:如我不在网上付款,仍会获发「电子签证」吗?
答13:入境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签证」安排,并终止签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如申请人或其代办人亲身前往入境处办事处缴费,缴费后会即时获发一张列印在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并可于其后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自行下载或再次列印该证。
问14:如我的申请无需缴费,如何取得「电子签证」?
答14:你必须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以完成该证的签发程序。
问15:列印「电子签证」应使用何种尺寸和质料的纸张?
答15:你应把「电子签证」列印在A4白纸上。
问16:我在网上缴交相关费用后如未有即时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应如何处理?
答16:你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免费下载或列印该有效的「电子签证」。
问17:如我移除/遗失了「电子签证」,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答17:不需要。你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免费重新下载或列印该有效的「电子签证」。
问20:我取得「电子签证」后如何办理入境手续?
答20:「电子签证」持有人办理入境手续时,须出示其有效的旅行证件、有关内地当局发出的相关赴港签注(如适用),以及储存在其个人流动装置或列印在一张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并透过入境柜枱的光学阅读器扫描「电子签证」上的加密二维码。
问21:入境处实施「电子签证」安排后,旅客及获准在港逗留人士不再持有入境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黏贴式实体标籤。其他国家/地区的出入境当局如何知悉「电子签证」持有人在港的身分?
答21:旅客可按需要自行列印「电子签证」或向目的地的出入境当局出示「电子签证」的软複本,以符合当地的入境要求。
问22:我入境香港后更改了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国籍等),我需要通知入境处或重新申请「电子签证」吗?
答22:需要。请按此了解详情。
问23:如我的「电子签证」资料与我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资料不符,应如何处理?
答23:请联络处理该申请的有关组别以作跟进。
答24:如你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获批,而本处于2021年12月24日或之前确认收妥你按《一般缴款单》的指定方法缴交的签证费,你会经邮递方式收到黏贴式实体签证。
不论你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或后获批,而本处于2021年12月24日后确认收妥你按《一般缴款单》的指定方法缴交的签证费,你须于紧接缴费日的两个工作日后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自行下载或列印获发的「电子签证」。
问25:我在网上、查询或下载「电子签证」时遇到技术问题如何寻求协助?
答25: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11时(香港时间)致电由承办商提供服务的技术支援热线(852) 3128 8668。
问26:如有其他关于「电子签证」的问题,我应联络谁?
答26:请致电(852) 2824 6111﹑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与入境处查询及联络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