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乎提出申请加盖签注的原因,申请人需提供不同的证明文件。申请人须带同下列适当的文件递交申请:
外籍家庭佣工需要另外提交雇主继续聘用的确认信。
申请人即使已经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但入境事务处仍可能在有需要时要求再递交更多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若提交的文件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必须附上经由宣誓翻译员、法庭翻译员、认可翻译员、注册翻译员、专家翻译员或官方翻译员核证为真实译本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如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陈述或申述,即属犯罪。根据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报失实或填报明知其虚假或不相信真实的资料,即属犯罪,而任何获发的相关签证/进入许可或获给予在香港特区入境或逗留的准许,即告无效。
申请人可按此于网上递交申请,并上载所有证明文件。申请人亦可按此现时的身份把填妥的申请表格送交香港入境事务处适当的组别:
身份 | 处理申请的组别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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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佣工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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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小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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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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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劳工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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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签证及入境许可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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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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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或 任何入境事务处各分处(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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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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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组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5楼 或 任何入境事务处各分处(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除外) |
各办事处的地址及办公时间可于此浏览
申请一般可在即日办理完毕。
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银联卡及JCB)、「缴费灵」、「转数快」或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缴付。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
如申请人或其授权代办人亲身前往入境处相关办事处缴费,有关费用可以现金、「易办事」、「八达通」、「转数快」、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或支票缴付。支票必须划线,注明抬头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填妥日期及签署妥当。缴费后,申请人或其授权代办人会即时获发一张列印在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申请人随后亦可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再自行下载及列印该「电子签证」。
在缴费和领取「电子签证」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
申请一般可在即日办理完毕。
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万事达卡、银联卡及JCB)、「缴费灵」、「转数快」或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缴付。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
如申请人或其授权代办人亲身前往入境处相关办事处缴费,有关费用可以现金、「易办事」、「八达通」、「转数快」、内地电子钱包(只接受支付宝、微信支付及云闪付App)或支票缴付。支票必须划线,注明抬头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填妥日期及签署妥当。缴费后,申请人或其授权代办人会即时获发一张列印在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申请人随后亦可到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再自行下载及列印该「电子签证」。
在缴费和领取「电子签证」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
若申请人是获准来港就业、受训、居留或就读的内地居民,并因在香港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下称「通行证」)而申请加盖签注,可无需先取得新的通行证也可提出加盖签注申请。申请若获批准,申请人将获发给加盖签注(以「电子签证」形式签发)及建议申请人补领通行证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