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
入境事務處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宣布,也門共和國國民由九月二十九日起,不論因任何理由訪港(包括留在機場禁區內的過境旅客),均須申請簽證。
現時,也門共和國國民可免簽證訪港逗留不超過30天。
發言人說:「香港一向實施開放的簽證政策。現時約有170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可免簽證來港旅遊,逗留7至180天不等。入境事務處會不時檢討其簽證政策,並按情況需要而作出調整,以確保有關措施在給予真正的訪客旅遊便利的同時,亦能維持有效的入境管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現時無需簽證到也門共和國旅遊。發言人提醒特區護照持有人,到也門共和國旅遊前,須先與位於北京的也門共和國駐華大使館了解最新的簽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