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前
於本地遞交申請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條件,即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是中國公民;
-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
- 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在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前,有關人士必須細閱以下定義,以確定他/她是否中國公民,以及是否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此外,如果有關人士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但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他/她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前,必須先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在為十一歲以下兒童首次申請護照時,應同時遞交該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
中國公民
任何人如果是香港居民,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即被視為中國公民:
(一)具有中國血統,並於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生;或
(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訂明的中國國籍條件。
但假如有關人士已申報變更國籍,而不再是中國公民,則不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任何人如屬以下任何一項,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而在該子女出生時,該中國公民是符合上述(一)或(二)項規定的人。
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全部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申請的程序(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未滿十一歲而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其申請的處理時間為十個工作天內。一般而言,申請人可於入境事務處完成處理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領取新護照。若非親身遞交申請書(例如投遞),請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如因遺失、損毀或更改個人資料而提出護照申請,處理申請的時間可能會較長。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如申請人計劃出外旅遊,應及早申請。
如急需申領護照前往外地,申請人須親身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辦事處提交申請,並一併遞交書面理由和有關證明文件。入境事務處會視乎情況,安排申請人前往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1樓旅行證件(簽發)組領取護照。一般而言,觀光旅遊不會被接納為急需簽發護照的理由。
選擇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新護照的申請人請注意:以上列明的處理時間並不包括遞送護照所需時間。遞送護照服務由香港郵政提供,而郵件的實際派遞時間需視乎航空保安檢查、空郵運載力及目的地清關進度等因素而定。較偏遠的目的地或需更多時間派遞。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由於整項護照申請直至新護照送抵所選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需時,若申請人有計劃出行,請預留充足時間遞交申請及領取新護照。
護照只載有護照持有人的個人資料。申請人應為每一名同行子女另行申請護照。
申請手續
於本地遞交申請
親身遞交
如屬下列情況,申請人必須親身遞交申請:
- 原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已損毀
- 遺失護照或無法提供護照;或
- 需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
申請人於親身遞交申請前,必須先透過互聯網(www.gov.hk/tdbooking)、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致電2598 0888預約。
申請證件服務站 / 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使用申請證件服務站 / 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證件服務站 / 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並不適用於處理因遺失、損毁、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的申請,而有關申請須親身於櫃枱遞交。
利用申請證件服務站 / 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詳情
郵遞
申請人可以將申請郵寄至: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2樓
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
入境事務處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爲確保郵遞無誤,請在投寄郵件時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詳情)
投遞
除因遺失、損毁、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的申請外,申請人可以在辦公時間內,前往任何一間辦理旅行證件申請的入境事務辦事處,將申請放入該處所設的投遞箱內。
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申請
如合資格的申請人能親身往指定入境事務處辦事處、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便可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申請護照(因遺失、損毁、殘破、無法使用舊護照或更改護照上個人資料而需換領護照的申請除外)。如申請人為十六歲以下兒童或十六及十七歲的未婚人士,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必須陪同該兒童/申請人親身領取護照,以便在申請書上簽署。
申請人可以在此下載兩類申請書及說明書:
如申請人原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已遺失、損毁、殘破或無法使用,須額外填寫表格ID645。
如申請人需更改護照上的個人資料,須填寫表格ID854。
如果申請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申請人須於遞交申請時一併提交已填妥的「在香港以外領取護照表格」(ID 853A)及在申請表(ID 841/ID 842)上填寫相應領證辦事處的數字簡碼。
申請人亦可透過以下途徑索取申請書:
- 致電2824 6111;
- 傳真至2877 7711;
- 傳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或
- 前往香港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辦事處或各區民政事務處。
申請人應使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並以正楷填妥申請書。不足16歲兒童的申請書,則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填寫申請書提示
- 在填寫申請書時,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方式」內,填上所選擇領取護照的辦事處簡碼。
- 申請人必須填上詳細的地址及聯絡電話。申請人可在申請表提供可接收短訊服務的聯絡電話號碼,如有需要,本處或把與申請有關的提示以短訊形式發送至該電話號碼。
- 如申請人是在內地出生,他/她必須在「出生地點」內填上出生省份。如申請人在外國出生,他/她必須填上有關國家名稱。如非國家名稱,申請人或需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 視障人士或其他有需要申請人可在申請表的「附加資料」欄內,註明申領印有點字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如果申請人親身遞交申請,應攜帶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如以郵遞或投遞形式申請,則須提交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除外)的影印本連同申請書、相片及支票;影印本的大小以A4紙張(210毫米乘297毫米)為標準。已提交本處的副本概不發還。請在領證時出示身份證及已遞交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便核實。
十六歲或以上人士的申請
於申請時,申請人必須一併遞交以下證明文件:
(一)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
十六或十七歲申請人的額外規定
(二)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三)出生證明書(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他/她與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他/她擁有管養權;及
(四)如申請人屬已婚人士,則只須遞交其結婚證書(如在香港結婚則無需提交),而無須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同意及遞交第(二)和(三)項所列的文件。
十六歲以下兒童的申請
(一)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ROP140A);
(二)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三)兒童的出生證明書(如在香港出生則無需提交)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與該兒童的關係或法庭頒令(如適用),以證明同意這項申請的合法監護人對該兒童擁有管養權;
十一歲以下兒童的額外規定
(四)須出示學校證件(例如學生手冊,手冊須載有兒童的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並經校方蓋印證明)或其他身份證明。如無法提供該等學校證明文件或身份證明,則應遞交已填妥的副署事項表格(ID 641),以及副署人的香港身份證或載有副署人簽名的有效旅行證件的影印本。
對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十一歲以下兒童的額外規定
(五)一張額外相片(即合共遞交兩張相同的相片);及
(六)由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填妥及簽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表格(ROP 3)。
(七)證明兒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居留權的文件(如申請人在香港出生則無須提交)。
如有需要,申請人或須提供其他文件或資料。
注意:如以郵遞或投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勿於申請內夾附現金、證明文件正本或舊旅行證件。請在領證時出示身份證及已遞交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便核實。
對在香港、內地、澳門或台灣以外出生的首次護照申請人的額外規定
如果申請人在香港、內地、澳門或台灣以外的地方出生,他/她必須提供以下所述額外的文件及資料以便核實其中國公民身份:
- 香港身份證(如有);
- 出生證明書/户籍謄本(須載有申請人及父母的姓名);
- 現時持有的旅行證件(載有該申請人的相片及個人資料頁)/身份證明文件(如有);
- 生父/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如有);
- 在申請人出生時,生父/母旅行證件內載有外國居留或公民身份的蓋印;
- 外國官方機構所簽發的文件,內註有該申請人及父母在當地的居留身份,及何時取得當地的永久/無條件居留;及
- 證明申請人是中國國籍的官方文件(如有)。
如屬親身遞交的申請,申請人可以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現金或劃線支票(支票抬頭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付有關申請費用。如屬郵遞或投遞申請,申請人須寄交劃線支票。期票恕不接納。
申請人如在申請證件服務站遞交申請,須以易辦事、八達通或轉數快在申請證件服務站繳付申請費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遞交申請,則須以八達通或轉數快在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繳付申請費用。另外,如申請人須提供補充文件,則會被指示到櫃枱核實文件並須於繳費處以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現金或支票繳付護照費用。
如透過互聯網,申請人必須於遞交護照申請時,透過繳費靈、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或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交申請費用。
如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申請人則須於遞交護照申請時,透過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或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交申請費用。
申請人如選擇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須繳付運送護照所需的額外費用。
如申請人親身遞交申請,須攜帶有關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作核實用途。
如申請人以郵遞或投遞方式遞交申請書:
甲、須遞交申請書、相片及支票連同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除外)副本。影印本一律以A4紙張(210毫米乘297毫米)為標準。所有文件的影印本概不發還。
乙、須按下圖所示填寫支票。支票必須劃線,註明收款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須填妥日期及簽署。期票恕不接納。切勿將現金夾附於申請書內。
丙、未能提交充分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予受理,並退回予申請人。如有需要,申請人或須提供其他文件或資料。
申請後
於本地遞交申請
申請人必須親身到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新護照。領證時,申請人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申請時所遞交證明文件(如適用)的正本,以供核實。同時,申請人亦須在申請書上簽署。如申請人為十六歲以下兒童或十六及十七歲的未婚人士,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必須陪同該兒童/申請人親身領取護照,以便在申請書上簽署,並同時作出聲明,確認其透過互聯網申請時所申報的資料正確無誤。
如申請換領護照,申請人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原有護照,以便註銷。如申請人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亦必須出示該證件,以便註銷。
若申請時只持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簽發。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於入境事務辦事處領取護照
在收到入境處發出的「領證通知書」,通知領取護照的期限及地點後,除非接獲本處另行通知,申請人可按照「領證通知書」所述詳情直接前往選定的辦事處,並憑「領證通知書」到領證辦事處的接待處或透過自助取籌機取籌及輪候領證服務。
合資格的申請人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可選擇透過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的領取護照服務站 / 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親身領取新護照。有關領證安排將於領證期限前以短訊方式通知,因此申請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視乎實際情況,申請人或會被安排到領證櫃檯領取護照。
使用領取護照服務站 / 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詳情
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如申請人/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新護照將以雙掛號空郵或特快遞送服務寄往所選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申請人/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依照該使領館或該辦事處的指示領取護照。遞送護照服務均由香港郵政提供,郵件的派遞會因國家/地區不同而有別。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
十六歲或以上人士
入境事務處收到有關護照申請後,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領取護照的日期和辦事處。申請人必須親身到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或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領證時,申請人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申請時所遞交證明文件(如適用)的正本,以供核實。
如申請換領護照,申請人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原有護照,以便註銷。如果申請人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亦必須出示該證件,以便註銷。
若申請時只持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簽發。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於入境事務辦事處領取護照
在收到入境處發出的「領證通知書」,通知領取護照的期限及地點後,除非接獲本處另行通知,申請人可按照「領證通知書」所述詳情直接前往選定的辦事處,並憑「領證通知書」到領證辦事處的接待處或透過自助取籌機取籌及輪候領證服務。
合資格的申請人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可選擇透過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的領取護照服務站 / 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親身領取新護照。有關領證安排將於領證期限前以短訊方式通知,因此申請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視乎實際情況,申請人或會被安排到領證櫃檯領取護照。
使用領取護照服務站 / 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詳情
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如申請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新護照將以雙掛號空郵或特快遞送服務寄往所選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申請人須依照該使領館或該辦事處的指示領取護照。遞送護照服務均由香港郵政提供,郵件的派遞會因國家/地區不同而有別。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
十六歲以下兒童
入境事務處收到十六歲以下兒童的護照申請後,將以書面通知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即在申請書上簽署的一方)領取該護照的日期和辦事處。該兒童必須在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陪同下親身到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或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新護照,並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申請時所遞交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方可領取護照。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亦可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陪同該兒童領取護照。授權書(ID 678)上須清楚註明獲授權人士的全名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而授權書上的簽署必須與護照申請書上的簽署相同。領取護照時,獲授權人士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例如﹕香港身份證、護照或回港證等)及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如本處認為有需要,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仍有可能須親身領取護照。
如申請換領護照,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該兒童原有護照,以便註銷。如果該兒童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亦必須出示該證件,以便註銷。
若申請時只持有「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簽發。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請注意,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將於獲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時一同獲發身份證。
於入境事務辦事處領取護照
在收到入境處發出的「領證通知書」,通知領取護照的期限及地點後,除非接獲本處另行通知,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可按照「領證通知書」所述詳情直接前往選定的辦事處,並憑「領證通知書」到領證辦事處的接待處或透過自助取籌機取籌及輪候領證服務。
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如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新護照將以雙掛號空郵或特快遞送服務寄往所選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須依照該使領館或該辦事處的指示領取護照。遞送護照服務均由香港郵政提供,郵件的派遞會因國家/地區不同而有別。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
十六歲或以上人士
當申請人親身或以申請證件服務站 / 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方式遞交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其護照領取日期和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或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申請人可以親身或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代其領取護照。授權書(ID 678)上須清楚註明獲授權人士的全名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而授權書上的簽署必須與護照申請書上的簽署相同。領取護照時,獲授權人士亦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領證通知書上列明的文件,以供核實。如本處認為有需要,申請人仍有可能須親身領取護照。
如申請換領護照,申請人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原有護照,以便註銷。如申請人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亦必須出示該證件,以便註銷。
若申請時只提供「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簽發。申請人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申請人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於入境事務辦事處領取護照
在收到入境處發出的「領證通知書」,通知領取護照的期限及地點後,除非接獲本處另行通知,申請人可按照「領證通知書」所述詳情直接前往選定的辦事處,並憑「領證通知書」到領證辦事處的接待處或透過自助取籌機取籌及輪候領證服務。
合資格的申請人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可選擇透過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的領取護照服務站 / 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親身領取新護照。有關領證安排將於領證期限前以短訊方式通知,因此申請人需提供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視乎實際情況,申請人或會被安排到領證櫃檯領取護照。
使用領取護照服務站 / 領取個人證件服務站領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詳情
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如申請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新護照將以雙掛號空郵或特快遞送服務寄往所選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申請人或他/她的獲授權人士須依照該使領館或該辦事處的指示領取護照。遞送護照服務均由香港郵政提供,郵件的派遞會因國家/地區不同而有別。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
十六歲以下兒童
當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親身或以申請證件服務站 / 申請個人證件服務站遞交申請時,他/她將獲發一張通知書或收據,註明該兒童的護照領取日期和所選定的入境事務辦事處或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即在申請書上簽署的一方)可親身或授權一名年滿十八歲的人士代其領取護照。授權書(ID 678)上須清楚註明獲授權人士的全名以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而授權書上的簽署必須與護照申請書上的簽署相同。領取護照時,獲授權人士亦須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其他領證通知書上列明的文件,以供核實。如本處認為有需要,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仍有可能須親身領取護照。如該兒童在提出申請時未有出席,他/她則必須親身前來領證。
如申請換領護照,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合法監護人或獲授權人士必須於領取新護照時出示原有護照,以便註銷。如該兒童原先持有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亦必須出示該證件,以便註銷。
若申請時只提供「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
- 如選擇在香港領證,須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 如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可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簽發。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必須在領證時交回「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ROP140/140A),以便註銷。若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並未要求入境處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連同護照一併寄往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須在領證時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核實。
請注意,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將於獲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時一同獲發身份證。
於入境事務辦事處領取護照
在收到入境處發出的「領證通知書」,通知領取護照的期限及地點後,除非接獲本處另行通知,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獲授權人士可按照「領證通知書」所述詳情直接前往選定的辦事處,並憑「領證通知書」到領證辦事處的接待處或透過自助取籌機取籌及輪候領證服務。
於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
如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選擇在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領取護照,新護照將以雙掛號空郵或特快遞送服務寄往所選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或駐內地辦事處。同意這項申請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或獲授權人士須依照該使領館或該辦事處的指示領取護照。遞送護照服務均由香港郵政提供,郵件的派遞會因國家/地區不同而有別。請到香港郵政網站(https://www.hongkongpost.hk/)以查詢最新的空郵服務提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