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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170個國家或地區的護照持有人,只要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可無須申請簽證/進入許可來港旅遊(包括過境)並逗留7至180天。有關詳情,可瀏覽本處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遊簽證和進入許可規例" 網頁。
倘欲以訪客身分來港,你可按此於網上遞交申請,並上載所有證明文件。
你亦可將已填妥的來港旅遊/過境申請表(表格ID 1003A及ID 1003B)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郵遞方式直接寄交或委托在港的保證人遞交往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地下入境事務處收發分組。為縮短處理時間,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可第一時間傳真至(852) 2824 1133。簽署妥當的申請表格正本及所需照片應隨即以空郵寄交入境處。入境處在收到申請表格正本,並審核妥當後才會發出獲批准的簽證/進入許可。以電子郵件方式遞交的申請,一概不予接受。
此外,你也可以將赴港簽證的申請交到就近你住處的中國駐外國的使領館[註]。居於中國內地的外國護照持有人可向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入境事務組或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入境事務組遞交申請。
[註]:
部份中國駐外使領館對持外國普通護照的人士實施由「中國簽證代辦中心」處理赴港簽證的安排。申請人可向就近的中國駐外使領館查詢有關詳情。
根據在1997年7月1日起實施的《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如果你屬以下任何一項人士,即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居留權:
一般來說,訪港人士來港旅遊∕探親必須於逗留期限屆滿當日或之前離港返回原居地。訪港旅客如有特殊原因或困難需要在港延長逗留期限,可於其逗留期限餘下14日內於網上遞交申請(不適用於逗留期限將於3日內屆滿人士),或在逗留期限屆滿前7日內透過其他途徑遞交申請。惟申請批准與否,將按個別情況考慮。請按此參閱有關遞交申請的詳情。
外籍家庭傭工獲許來港,在標準僱傭合約(合約)(ID407)內訂明的僱主住所居住及全職為指定的僱主執行家務。合約第4(a)條列明,傭工只能為合約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進行任何非家務的工作。合約第4(b)條亦規定,傭工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合約第4(c)條列明,合約第4(a)及4(b)條為入境事務處准許傭工來港履行合約時所施加的逗留條件的一部分,並訂明違反逗留條件可導致該傭工及/或其教唆者遭受刑事檢控。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通知書予婚姻登記官。若你選擇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你可經網上預約。有關網址為: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bookgivingmarriage.htm
你亦可透過24小時互動話音系統(電話號碼:3102 3883)進行預約遞交通知書。
成功預約的人士,最少其中一方必須於預約系統指定的日期及時間親身前往指定的婚姻登記處/辦事處遞交通知書。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費用為港幣3 0 5元。
如果你需要更改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可填妥申請表格ROP73,連同支持是項申請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到以下地址:
新界將軍澳
寶邑路61號
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1樓
人事登記(支援)組
你亦可將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的副本,放入入境事務處所設的投遞箱內。
你亦可將申請表格及所需證明文件傳真至(852) 2131 8876,或透過互聯網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提交申請書。
當人事登記處收到你的申請後,會通知你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會面,並核對提交支持申請的文件正本。若申請獲得批准,你會被安排換領新身份證,費用爲港幣460元。
此外,你也可預約前往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辦事處(觀塘(臨時)辦事處除外)親身遞交申請。申請將按個案的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訪港旅客或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在換領新的旅行證件後可申請加蓋簽注,以便新領的旅行證件可顯示其在香港的逗留身份。倘若有關人士在辦妥加蓋簽注前有意來港/離港,應在香港出入境管制站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時一併出示舊有及新領的旅行證件。
申請人可按現時的身份向適當的組別提出申請:
身份 | 處理申請的組別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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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傭工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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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小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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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6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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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勞工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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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5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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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5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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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5樓 或 任何入境事務處各分處(港島區簽發旅行證件辦事處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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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5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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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逗留組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5樓 或 任何入境事務處各分處(港島區簽發旅行證件辦事處除外) |
各辦事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可於此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