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妥所需文件和費用後,一般需時大約十個工作天處理出入境紀錄證明的申請。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郵遞服務所需時間並不包括在處理時間內。
費用
申請出入境紀錄證明的費用為港幣160元。
付款方式
如透過互聯網或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申請,本處會在完成審批後向申請人發出相關電郵。申請人可透過電郵內所載的付款網頁連結及輸入申請編號,以轉數快、繳費靈、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或以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費。
如以郵遞方式或親身遞交申請,申請費用須連同申請書一併遞交。請勿隨申請表夾附現金或期票。申請人須以劃線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抬頭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