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可在網上填寫電子申請表和上載證明文件。過程中,申請人可暫存已輸入到系統的資料以便稍後完成網上遞交申請程序。在網上遞交申請後,如有需要,申請人亦可在網上補交文件及/或查詢申請狀況。
問1: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適用於什麼類別的申請?
答1:自2022年11月29日起,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已擴展至所有簽證申請類別,包括旅遊、就業、投資、受訓、居留和就讀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
問2:如何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申請?
答2:你可以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入境處網站 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完成整個網上遞交申請的程序,包括填寫電子表格、上載相片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及提交補充文件。
問3:誰可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簽證申請?
答3:透過網上遞交簽證申請的資格視乎所屬簽證申請類別的要求而定。詳情請參閱網上服務上各類簽證申請的專頁。
問4:我並非「智方便」用戶,我能否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申請?
答4:可以。非「智方便」用戶亦可以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申請。如你是「智方便」用戶,你可使用「智方便」的「填表通」功能填寫電子表格,更快捷方便。
問5:如我不使用網上服務遞交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或延長逗留期限申請,可否以郵遞、投遞或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等方式遞交申請?
答5:可以。申請人除可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申請外,亦可以郵遞、投遞或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等現有方式遞交申請。
問6:在網上遞交申請時需要遞交什麼文件?
答6:網上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視乎所屬簽證申請類別的要求而定。詳情請參閱網上服務上各類簽證申請的專頁。
問7:未完成的網上申請會暫存多久?
答7:在網上遞交申請的過程中,申請人可選擇把申請資料暫存在電腦系統內並離開頁面。已輸入的資料會暫存在電腦系統內14天。申請人如未有在14天內完成網上申請手續,暫存的資料會被刪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問8:我沒有掃描器,可以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申請嗎?
答8:可以。你可以使用電子儀器的相機功能為你需要遞交的相片及文件拍照,然後上載有關檔案。
問9:可以使用網上服務遞交補充文件嗎?
答9:可以。如果你已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遞交申請,並收到入境處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補充文件,你可使用網上服務遞交有關文件。
問10:入境處有何措施確保申請人在其網上簽證申請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會被截取或修改?有何資訊保安措施?
答10:入境處會根據政府的保安指引並採用市場上最新和合適的資訊保安技術,實施適當的資訊保安措施。系統在傳輸申請人在網上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把資料加密,確保資料能安全和完整地在互聯網上傳送。入境處亦會確保所有資料在部門專用和特定的網絡中處理,並會加密儲存在政府數據中心。
問11:我在網上遞交申請時是否需要繳費?如否,我何時需要繳費?
答11:在網上遞交申請是一項免費服務。申請獲批後,你可按照入境處發出的申請結果通知書所夾附的繳費和領取「電子簽證」指引繳交有關費用。
問12:我何時會收到正式的申請檔案編號?
答12:你完成網上申請手續而該申請送達入境處後,入境處會在收到你的申請後盡快為你的申請開立檔案。其後,你會透過電郵收到附有正式申請檔案編號的確認通知書。
問13:我需要簽署我的電子表格嗎?
答13:申請人及/或保證人、僱主或聘用公司授權人(如適用)須在網上填寫申請表並簽署確認所填寫的資料正確、完備和真實。請你按照指示使用滑鼠、數碼觸控筆等簽署。
問14:如我發現我在網上申請表所填寫的資料有誤,該怎樣做?
答14:請聯絡處理你的申請的有關組別以作跟進。
問15:我在網上遞交申請時是否必須填寫通訊電郵地址?
答15:申請人在網上遞交申請時必須提供通訊電郵地址以完成申請手續。所有與該申請有關的通知均會發送到該通訊電郵地址。
問16:如我在按「儲存及登出」後忘記了系統提供的臨時申請檔案編號,該怎樣做?
答16:在網上申請過程中,如果你選擇「儲存及登出」,系統會要求你提供一個電郵地址,並會就你尚未完成的網上申請發送臨時檔案編號到這個電郵地址。你必須以這個臨時檔案編號和你的個人資料作為通行密碼,於14天內完成網上申請手續,否則暫存的資料會被刪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問17:我在網上遞交申請或補充文件、繳費、查詢或下載「電子簽證」時遇到技術問題如何尋求協助?
答17:請於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11時(香港時間)致電由承辦商提供服務的技術支援熱線(852)31288668。
問18:如有其他關於網上遞交申請的問題,我應聯絡誰?
答18:請致電(852) 2824 6111﹑傳真至(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與入境處查詢及聯絡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