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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聘用非法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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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聘用非法员工-海报

雇主须知

雇主须查阅求职者证件

法例规定,雇主与求职人士订立雇佣合约前,必须先查阅求职者所持有的:

  1. 香港身份证
  2. 有效旅行证件(如果求职者并非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以确定其是否可合法受雇。凡获准以访客、学生、雇佣工作等条件在港逗留的人士或旅行证件/「电子签证」上载有「持证人不得从事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的人士,如未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均不可合法受雇。

谁可合法受雇

如有疑问,请联络

查询热线

电话号码: 2824 1551

传真号码: 2824 1166

电子邮件: anti_crime@immd.gov.hk

盖章/入境标签样本

签发「电子签证」安排

雇主聘用求职者前需注意事项(视频)

28-1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