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服務

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便利措施

下表概述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便利措施


編號 適用情況 便利措施註1
聘用公司適用 申請人適用

1

適用情況

如聘用公司在緊接提交新申請前的24個月內有一名非本地僱員曾成功獲批予就業或培訓簽證/進入許可

便利措施註1

無須遞交下列申請文件:

  • 商業登記證;
  • 公司經濟狀況的證明文件;
  • 公司背景詳情;
  • 業務計劃(例如業務活動、運作模式和資金來源);以及
  • 公司僱員名單。

-

2

適用情況

如聘用公司已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或創業板上市

便利措施註1

無須遞交下列申請文件:

  • 商業登記證;
  • 公司經濟狀況的證明文件;
  • 公司背景詳情;
  • 業務計劃(例如業務活動、運作模式和資金來源);以及
  • 公司僱員名單。

-

3

適用情況

公司內部調職(調職人員來自聘用公司在香港以外的辦事處)而有關申請符合下列要求:

  • 有關職位屬管理或專業職位;
  • 有關調職人員在該公司工作不少於一年;
  • 有關薪酬福利條件相當於當時的市場水平;以及
  • 相對於該公司的僱員總數及業務性質,該公司在任何時間保薦內部調職人員的數目必須合理。
便利措施註1

無須遞交本地招聘工作證明

-

4

適用情況

如擬聘用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註 2表列的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計及房屋津貼等其他附帶福利的整套薪酬福利條件)達港幣 200 萬元或以上 

便利措施註1

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

-

5

適用情況

如申請人持有由國際知名院校註3頒授的學士或以上程度學位

便利措施註1

無須遞交本地招聘工作的證明

無須遞交工作經驗證明

6

適用情況

如申請人持有與工作範疇相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便利措施註1

無須遞交本地招聘工作的證明

無須遞交工作經驗證明

7

適用情況

如申請人曾按以下政策/計劃獲批申請(受養人申請除外):

  • 一般就業政策(就業或投資類別)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或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便利措施註1

-

無須遞交學歷及工作經驗證明

註1:

儘管有下述便利措施,入境處仍可能會視乎個別情況,要求聘用公司或申請人遞交相關證明文件。

註2:

有關「人才清單」的詳情,請參閱網址:https://www.talentlist.gov.hk/tc/imf.html

註3:

在以下四個具認受性的大學排名表之一位列前1 0 0名內的大學/院校:

  •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
  • QS世界大學排名
  • 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全球最佳大學排名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的全國文科大學排行榜前3 0所院校

29-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