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
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項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昨日(三月二十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六個月。
五十歲的被告於二○一七年為其在內地出生兒子向入境處辦理居留權證明書(居權證)申請時,報稱她的香港居民前夫為兒子的親父。由於被告未有按照入境處要求安排其前夫與申請人接受指定的基因測試,該申請因而未能繼續處理。及後於二○二○年,被告再次為其兒子辦理居權證申請,卻報稱其兒子的親父為另一名香港居民男子,鑑於對父子關係存疑,調查人員遂向被告展開調查。該申請亦因而未能繼續處理。
調查期間,被告承認在二○一七年為其兒子辦理居權證申請時,由於當時未能提供其兒子親父的相關文件,在明知其香港居民前夫不是兒子的親父的情況下,仍向入境處職員訛稱兩人的親父子關係,以圖使其兒子的申請成功獲批。被告因涉嫌就為其兒子辦理居權證申請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六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