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
兩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名,今日(十月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監禁六個月。
首被告及次被告分別為一名內地孕婦之香港丈夫及該內地孕婦之胞妹。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調查發現二十四歲的首被告於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與該內地孕婦在香港結婚,其後該內地孕婦以內地「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二○一三年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由於入境處對首被告及該內地孕婦婚姻的真確性存疑,遂展開調查。
在調查期間,首被告承認在次被告的安排下,透過「假結婚」令該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目的是使她能在港分娩,次被告亦承認曾為該內地孕婦及首被告作出有關安排。至於該內地孕婦,她於本年三月試圖入境香港但被拒入境。
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稱:「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我們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
發言人警告,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