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將維持在每月3,580元的水平。
此外,若僱主選擇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代替免費膳食,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740元增加至每月不少於750元,並適用於明日(八月二十六日)起簽訂的所有新合約。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今年決定凍結有關水平。政府在進行檢討時考慮了香港的整體經濟和就業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的變動,以及勞工市場情況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
「政府今年亦檢討了代替免費膳食的膳食津貼,在參考相關的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後,決定將津貼提高。」
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此外,無論僱主最後是否選擇提供免費膳食,亦必須在雙方簽署的合約上訂明膳食津貼的水平。
發言人說:「僱主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免費膳食;膳食津貼是為僱主提供特殊情況下的彈性安排。事實是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
在今日或之前按現時不少於740元膳食津貼簽署的合約,可於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理。
是項安排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合約送抵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僱主可選擇給予外傭更高的工資及膳食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