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有關香港非永久性居民於香港境外辦理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的特別安排,已於二○二四年一月一日終止。凡於二○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遞交申請,以及繳費和領取相關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時,均須身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