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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入境者被判入狱

2022年3月22日

一名非法入境的内地男子于三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十五个月。

四十六岁的被告于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生死登记总处为其香港出生的女儿办理出生登记,但因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而被调查。

调查期间,被告于警诫下承认于去年九月非法入境香港并且承认在港非法逗留期间一直在香港渔市场工作。被告因涉嫌(一)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及(二)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而被落案起诉。被告于三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两项控罪各被判监禁十五个月,同期执行。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入境处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有关罪行。

22-0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