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
一名内地女子被控一项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的罪名,于八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八个月。
五十二岁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间以探望在香港的丈夫为理由,向入境处申请延期逗留。入境处在处理有关申请时,发现被告早于申请延期前已经跟丈夫离婚。
于调查期间,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为使其延期申请获得批准,在明知已跟于香港的丈夫离婚的情况下,仍向入境处职员报称探望丈夫。被告因涉嫌在其申请延期逗留的原因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诉。被告于八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八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说:「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