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
一名外佣中介公司持牌人,因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申请外籍家庭佣工工作签证,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多项串谋欺诈及行使虚假文书副本的控罪,被判入狱二十四个月。而涉案的五名菲律宾籍人士亦已就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及违反逗留条件的控罪,于较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定罪。
集团主脑是一名五十五岁的香港居民,她是一间雇佣公司之持牌人。自二○一七年十二月开始,入境处在处理多份透过同一间外佣中介公司递交的外佣工作签证申请时,发现当中夹附作为有关雇主住址证明的收费电视账单副本有可疑,遂对该外佣中介公司展开深入调查。经多月深入调查及分析,入境处成功锁定一个安排菲律宾籍人士利用虚假外籍家庭佣工合约来港非法工作的犯罪集团,于去年三月起展开一连串拘捕行动。行动中共拘捕十四人,包括集团主脑、四名涉案的香港居民及九名以虚假外籍家庭佣工合约申请工作签证的菲律宾籍人士。此外,入境处在行动中亦检获两部电脑及大量虚假文书,当中包括银行月结单及收费电视账单的正副本。
调查期间,调查人员发现集团主脑利用一些非法取得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及伪造的入息和住址证明,例如伪造的银行月结单、电费单、煤气费单,电讯服务及收费电视账单等为涉案的外籍家庭佣工申请工作签证。
经调查后,集团主脑因串谋欺诈及行使虚假文书副本而被起诉。集团主脑就六项串谋欺诈及五项行使虚假文书副本的控罪被判入狱二十四个月。而五名涉案的虚假外籍家庭佣工亦已就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及违反逗留条件被起诉,她们于较早前在裁判法院已承认控罪及被判刑,最高被判处监禁四个月。
入境处现正继续调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处发言人称:「任何人士如制造、管有或使用虚假文书,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十四年。而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此外,任何人被裁定触犯串谋欺诈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发言人并强调:「外籍家庭佣工只可在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而从事雇佣合约上列明的家庭职务。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五万元及入狱两年。协助及教唆者亦会遭受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