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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籍男子因串谋以欺骗手段为他人办理登机手续及作出虚假申述被判入狱

2018年9月3日

一名五十岁的韩国籍男子因替他人办理登机手续,今日(九月三日)于区域法院因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一项向入境事务队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两项控罪各被判监禁二十四个月,所有控罪同期执行。

案情透露,一名内地男子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于香港国际机场(机场)使用载有被告姓名的登机证及伪假韩国护照被入境事务处(入境处)拘捕,经调查后,该名内地男子被控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及管有伪造旅行证件罪,于二○一二年一月被判处监禁12个月。入境处调查人员经过深入分析后成功锁定被告为目标,并于去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告再次抵达机场时将他拘捕。

于警诫下,被告承认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听从一名中介人的指示,以其个人资料办理一张前往澳洲悉尼的登机证,并于办理离境手续时,向入境处职员讹称其离境目的地为澳洲悉尼,以便于机场禁区洗手间内放下登机证以转让他人使用偷渡前往澳洲,以换取报酬。被告于今年七月二十四日承认一项串谋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一项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士以欺骗手段而不诚实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年。另外,任何人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11-0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