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
一名持担保书的巴基斯坦籍非法劳工今日(五月二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五月十八日进行反非法劳工行动,在佐敦一间食肆内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名四十五岁巴基斯坦籍男子任职厨房杂工。在检查身分证明文件期间,该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
该名被捕人士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他承认控罪,被判监禁十五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作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