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
一名持担保书的越南籍非法劳工于五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五月十六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在旺角一间食肆内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名三十四岁越南籍男子任职洗碗工人。在检查身分证明文件期间,该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而及后的调查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另外,该名男子亦同时涉嫌使用及管有怀疑伪造香港身份证。
该名被捕人士于五月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及使用伪造身份证,他承认控罪,两项控罪分别被判监禁十五个月,同期执行。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作基准。」
发言人亦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年。」